浙江开始2026年首次机制竞价,0.242元-0.393元/度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6-03-04 08:55:30

3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1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

参与竞价主体包括三类:

1、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或计划全容量投产的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内的项目。

2、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内的项目。

3、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同一项目类型的分布式项目可以独立或聚合参与竞价。

本次机制电量总规模56.8亿度,光伏56.05亿度,风电0.75亿度。

本次竞价区分为光伏、风电两类分别出清。

本次竞价机制电量规模比例为75%。竞价充足率为120%。执行期限12年。

单个项目申报电量比例为90%,竞价价格期间为:0.242元/度-0.393元/度

项目业主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0日。

原文如下: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能源局

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1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宁波市能源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新能源项目业主:

根据《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和《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细则(浙发改能源〔2025〕2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1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和平台

竞价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授权并委托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作为竞价组织机构开展。

(一)竞价主体。本次参与的竞价主体包括以下三类:

1.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或计划全容量投产的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内的项目(含已参与过竞价未中标,下同)。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参照统调集中式项目管理。

2.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内的项目。

3.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同一项目类型的分布式项目可以独立或聚合参与竞价。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参照分布式项目管理。

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供电区域新能源项目和绿电直连新能源项目本次不安排机制电价竞价。

无需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项目,首次并网后即认为全容量并网。

(二)组织分类。本次竞价区分项目类型,分为光伏、风电两类分别出清。

(三)竞价平台。集中式项目在新能源云平台开展;分布式项目通过“网上国网”App申报。

二、资质审核和履约保函材料

(一)竞价主体资质。竞价主体应满足《浙江省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实施细则》第六条要求,其中:

已投产项目:

1.集中式项目需提交能源主管部门纳规(纳入建设计划)文件,核准/备案文件,项目名称、发电户号,营业执照,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证,项目并网验收(检验)意见单,《竞价信息填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竞价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身份证等)。

2.分布式新能源项目需在网上国网平台上确认项目名称、发电户号、核准/备案容量、电源类型、接网电压等级等信息,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户主)办理还需提供《竞价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同一项目类型的分布式项目(不含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可委托分布式聚合体参与竞价,不允许跨项目类型聚合,办理时需提供《分布式项目竞价代理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

未投产项目(含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项目):统调集中式项目需提交能源主管部门纳规(纳入建设计划)文件,核准/备案文件,营业执照,全容量并网时间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竞价信息填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竞价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

(二)履约保函。拟参与竞价的未投产项目(含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项目)需向竞价组织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模板见附件5),已投产项目(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参与竞价的原则上不需提交保函。履约保函为银行出具的、向竞价组织机构开立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函有效期为项目承诺投产时间1年后。

保函金额(元)=装机容量(兆瓦)×同类电源年利用小时标杆(小时)×20元/兆瓦时(0.02元/千瓦时)

竞价结果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竞价结果。未中标项目在竞价结果公示后可申请退还保函,中标项目全容量投产后可申请退还保函;中标项目若未按期全容量投产的,竞价组织机构根据项目投产等履约情况使用保函资金。

参与竞价并纳入增量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投产。若新能源项目全容量投产时间晚于申报投产时间180日内,根据延期天数每日等额扣除履约保函金额作为违约金,直至延期投产180日将履约保函全额扣除。剩余履约保函资金在项目实际投产后返还,扣除的履约保函资金纳入系统运行费;实际投产时间较申报投产时间晚于180日以上,视为该项目自愿退出全部机制电量,扣除全部履约保函资金,并取消其在浙最高控股公司三年内所有项目的竞价资格。

三、机制电量和执行期限

(一)比例系数

本次竞价机制电量规模比例系数为75%。

(二)机制电量规模

本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568万兆瓦时(56.8亿千瓦时)。其中,光伏560.5万兆瓦时(56.05亿千瓦时),风电7.5万兆瓦时(0.75亿千瓦时)。

(三)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

根据不同电源类型项目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按装机容量加权平均后四舍五入取2位有效数字确定。

1.png

(四)竞价充足率

本次机制电量竞价充足率为120%。

(五)机制电量执行期限

本次中标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

四、单个项目申报电量和价格限值

(一)申报电量限值。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上限(兆瓦时)=装机容量(兆瓦)×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小时)×90%。

(二)申报价格限值。各类型项目申报价格上限为393元/兆瓦时(0.393元/千瓦时),申报价格下限为242元/兆瓦时(0.242元/千瓦时)。

五、出清方式

对符合竞价资质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价格确认,超出或低于申报价格区间的,视为无效申报。对有效申报项目,按规定开展竞价充足率检测和机制电量总规模调整。将有效申报项目按申报电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出清价格,取最后一个入选项目报价作为所有入选项目的机制电价。如多个项目按出清价格申报,则按申报电量占比分配剩余机制电量。若某一类型有效申报项目少于2家(如果存在聚合体,则1个聚合体为1家),则光伏、风电合并成一类统一出清。

六、竞价流程和时间

竞价工作由竞价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项目业主申报。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0日,项目业主在竞价平台上提交盖章扫描版的竞价资质材料、履约保函,同时将纸质版履约保函提交至国家电网杭州湖墅南路供电营业厅1楼(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1号,营业时间:工作日8:30-16:30)。集中式项目竞价主体需提前在竞价平台完成企业注册、填报项目信息。

(二)审核竞价资质和履约保函。2026年3月23日—4月3日。对完整性、合规性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在3月27日前驳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被驳回项目业主需在3月31日前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重新提交,视为放弃竞价资格;重新提交后材料仍存在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请及时关注竞价平台的审核状态。

(三)公示资质审核结果。2026年4月7日—9日。

(四)主体正式竞价。2026年4月10日9:00—16:00。通过资质审核的项目主体在竞价平台正式开展竞价申报。

(五)竞价结果出清。2026年4月10日16:00—17:00。

(六)公示竞价结果。2026年4月13日—15日。

(七)公布竞价结果。2026年4月30日前。未中标项目在竞价结果公布后可申请退还保函,中标项目全容量投产后可申请退还保函。

七、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及时向项目业主出具与竞价相关的支撑性文件。

(二)发挥机制电价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机制电价稳定新能源发展预期的作用,有效衔接现行政策,保障新能源市场化平稳起步。结合我省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机制电量规模,助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

(三)确保竞价平稳有序。竞价组织机构按时公示相关信息。竞价主体应自觉维护竞价秩序,严格遵守电力市场规则及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参与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四)加强投产时序管理。参与竞价并纳入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投产。如项目实际投产时间较申报投产延迟,按照实施细则相应规定扣除履约保函金额。

八、其他

为保障竞价工作顺利开展,本次竞价将组织有关人员通过邮箱提供竞价咨询服务。鼓励通过邮箱开展咨询,答复内容将及时通过竞价平台统一答复,请各相关主体及时关注。

政策咨询邮箱:zjnyjxnyc@163.com

分布式技术咨询(网上国网):0571-51213620

集中式技术咨询(新能源云):0571-5110313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等文件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6年3月3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3/04/50019125.html
责任编辑:肖舟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安徽新版机制电价竞价规则全拆解:申报条件、保函罚则、出清机制、聚合商门槛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06 10:01:00

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2027 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详解风光统一竞价、履约保函规则、聚合商门槛、边际出清机制,附项目收益影响与应对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CPIA:光伏参与电力市场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30 10:04:37

本文聚焦2025年我国光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演进与实践路径。文章系统梳理了国家层面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政策,包括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目标、虚拟电厂顶层设计及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化;重点解读《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36号文),阐明光伏从保障性收购转向市场化定价的制度框架,明确存量与增量项目的分类结算机制。同时,分析绿电绿证体系完善进展及跨省绿电交易突破,并结合山东等地实践,指出光伏需以“机制电量”为收益锚点,通过功率预测提升、配储优化等方式应对时间价值与空间价值变化,实现全维度市场参与。

广东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清单公布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28 08:26:29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23日印发通知,正式公布首批纳入“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存量项目清单。该机制依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系列文件设立,旨在通过规范价格结算方式,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清单项目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经省、市两级能源部门与电网企业联合核实、公示及异议处理后确认。针对前期漏报项目,相关企业须于8月底前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补报材料;各地市需在9月底前完成审核与公示,并将信息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后续将由省级部门会同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复核,统一印发增补清单。

窗口期收紧!安徽征求竞价细则意见,2027 年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无缘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9:54:00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

安徽:新版竞价规则征求意见,工商业光伏2027年起无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8:53:29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山东:2026年6月,风、光现货交易均价年内新高!来源:国网山东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20 08:51:58

本文介绍了国网山东公司发布的2026年6月电力市场运行情况。根据当月《电力市场信息“明白纸”》,风电与光伏发电的机制电价结算参考价分别为356.807元/兆瓦时和149.367元/兆瓦时,均创年内新高。文章聚焦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中可再生能源电价的阶段性表现,突出风、光两类电源在该月的结算价格水平及其在年度内的相对高位特征。数据由国网山东公司官方发布,反映当月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的实际价格导向,是研判区域新能源消纳、成本传导及市场机制运行的重要参考指标。

新疆2027年上半年机制电价竞价结果解读:光伏电价上涨 72.67% 机制电量同步收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7 15:23:46

本文解读新疆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本轮光伏机制电价定为0.259元/千瓦时,较2026年的0.15元上涨72.67%,逼近0.262元的上限;风电电价为0.23元/千瓦时,上涨9.52%,均结束此前持续下行趋势。与此同时,机制电量保障规模显著收窄:光伏从67.64亿千瓦时降至32.31亿千瓦时,风电从130.62亿千瓦时降至79.84亿千瓦时;单个项目申报上限比例由80%下调至50%,叠加太阳能年利用小时数调低至1022小时,实际可获保障收益电量大幅减少。值得注意的是,甘肃、云南同期竞价电价也同步上升,反映全国范围内新能源机制电价正从初期“低价抢装”阶段转向基于真实运营成本的理性回归。

跨省跨区风光基地核准前应形成送电价格机制,《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16 08:42:28

国家发改委于7月15日就《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强化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突出中长期合同在能源保供中的基础性作用。文件明确:跨省跨区送电合同须由送、受电双方在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前提下,遵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协商定价;尤其强调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类跨省跨区项目,在核准前必须先行协商形成送电价格机制。对未签跨省跨区合同的,区分情形处理:已有长期协议的依约执行;无协议的则按国家政策执行。省内合同签约量需满足电力供需基本秩序,签约比例综合考虑上年度发(用)电量、供需形势、新能源消纳及用户用电特性等因素统筹确定。(198字)

新疆2027年机制电价竞价公示:光伏0.259元/度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7-09 08:41:32

本文介绍了新疆2027年上半年机制电价竞价结果的公示情况。根据国网新能源云平台于7月8日发布的公告,光伏项目的机制电价为0.259元/千瓦时,对应机制电量32.31亿千瓦时,共66个项目成功入围;风电项目机制电价为0.23元/千瓦时,机制电量达79.84亿千瓦时,入围项目30个。该竞价结果系新疆电力市场机制电价形成的重要环节,反映了不同类型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市场化交易中的价格水平与规模分配。公示信息旨在增强电力交易透明度,为后续电力调度、结算及项目运营提供依据。详细项目清单可通过新能源云平台查询获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2027年度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7-01 10:16: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6月30日启动2027年度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涵盖风电和太阳能(含集中式光伏、光热及分布式光伏)两类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分别为79.84亿千瓦时和32.31亿千瓦时。申报规则明确: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按核准容量乘以上年度平均利用小时数(风电1880小时、太阳能1022小时)再乘以50%计算;竞价实行分类报价,风电与太阳能项目均须在0.150—0.262元/千瓦时区间内自主申报电价。该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新能源项目有序发展,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云南2027年机制电价竞价结果:申报量暴增4倍,电价却不跌反涨!释放了什么信号?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30 14:18:02

云南 2027 年机制电价首轮竞价深度解读,覆盖:云南三轮机制电价竞价完整数据对比(2025—2027年)、申报量暴增、价格逆势上涨的三种可能解释、云南机制电价在全国30个省份中处于什么位置、机制电价对光伏项目收益测算的实际影响、2027年并网窗口下的项目开发提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