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管理、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管理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其上网电量全额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11月17日,湖北咸宁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咸宁市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多次督办拒不整改的项目,将投资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不再支持该企业在咸宁市境内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
根据通知,本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按风电、光伏两个类别,分类组织竞价、出清。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均为125%。
11月14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甘肃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此方案对《甘肃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甘工信发〔2024〕252号)进行修订完善。
11月12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光伏行业“反内卷”对策研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光伏产能压减方案,明确分年度压减任务和各地市压减情况。本次招标研究的具体内容包括1.研判光伏行业发展态势与“内卷”风险。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5年两会、中央财经委会议等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光伏行业被列入“反内卷”工作重点关注对象。
11月13日,广东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到,鼓励在辖区开展高安全、高可靠、长寿命的储能项目建设,验收并投运后,对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其上年度实际放电量,给予最高0.5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且最高200万元。支持企业在辖区开展光储直柔项目建设,对验收通过的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光储直柔项目,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11月1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相较于上次征求意见稿,本次新增冀北电网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范围:铁路、行政机关、学校、部队、监狱、医院、城乡供水、增量配电网、发电企业的购电、城乡路灯用电。(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历史偏差电费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日前,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及申报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5年,启动零碳园区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确定辽宁省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坚持分类建设,鼓励支持不同类型和基础条件园区先行先试,各有侧重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梯度培育试点。
11月14日,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虚拟电厂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虚拟电厂现阶段主要聚合独立储能、市场化用户以及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调度未直接调管的发电资源。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市场交易,应参照售电公司履约保函(险)管理办法,按照0.008元/千瓦时单独提交履约保函或保险。
近日,河北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发布《关于对2025年12月底到期和储备库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的公示》。其中国家电投调整规模最大,风、光合计250MW。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