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就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1)机制电量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3)执行年限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7日。
11月5日,湖南发改委印发《关于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此次竞价将2025年度两个批次竞价合并为一个批次组织,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及代理分布式光伏参与竞价的分布式聚合商。新增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的电量规模为33.76亿千瓦时。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为80%。
11月5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辽宁省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并网型绿电直连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文件指出,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黄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5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在红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10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储能装置应随光伏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与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同一受限接入层级内的新型储能租赁容量视同配建容量。
新能源存量项目首次确定机制电量比例时,统调新能源项目(除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新能源项目)不得高于90%,其他新能源项目不得高于100%;参与过绿电交易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根据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其总上网电量比例计算,并设置比例上限最小值。
10月31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发布了《2025~2026年辽宁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公告显示:1、竞价主体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通知规定,可参与本次竞价的新能源项目包括:实际(或计划)全容量投产时间在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的各类风电、集中式光伏;2025年6月1日至本次竞价公告发布前1日期间全容量投产的、独立参与竞价的分布式光伏;代理符合上述全容量投产期间规定的分布式光伏参与竞价的聚合商。
对沿海7个区域出台“一县一策”绿电直连方案,旨在通过明确绿电来源、优化直连路径、降低应用成本,推动绿电直连规模化落地。该方案是首个市级绿电直连工作通知,并要求各县围绕开发区出台一县一策方案。以绿头文件全市内通知,醒目,提倡绿色。
国网重庆电力负责对新能源项目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价格出清结束后,国网重庆电力负责对出清的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机制电量比例、机制电价标准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各方无异议后,国网重庆电力将竞价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由市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发布竞价结果。
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