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文要求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并提出将试点范围向县域延伸,但近半年过后,第四批项目仍处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似乎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从南方能源监管局官网获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工作部署,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提早谋划,切实推进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依法经营。国家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修订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办法》在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借
2019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步入全面加速、纵深推进、落地见效阶段。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增量配电试点改革、售电侧改革、电力现货市场等将得到进一步发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对于企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20
自2014年底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全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已经完成第一轮核价和执行工作,目前开始进入第二轮的成本监审阶段。近年来我国输配电价改革整体上取得了很大成绩,许多人甚至以为输配电价改革已经基
发改办体改〔2019〕3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经信局、工信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
发改经体〔2019〕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厅、工信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鲁发改运行〔2019〕15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1673号)要求,拟组织开展国家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
2018年8月,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牵头,联合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共同组成调研课题组,对输配电价核准、发布、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撰写了《输配电价改革情况调研报告》。本文特节选该报告中“问题及对策”章节内容,以供读者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印发了《关于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启动了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申报。《通知》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所面临的几个迫切问题提出了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