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三批次批复同意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27个项目纳入全国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其中,第一、二、三批次的项目数量分别为10、5、12个,第一批试点项目中,9个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为推进第二批试点落地,南方能源监管局与三省(区)发展改革委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沟通,对第二批每个试点项目的情况进行摸底,根据每个项目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每个试点项目不同的情况制定专门的推进方案。
按照推进方案,南方能源监管局与广东、广西第二批试点项目的业主和有关股东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试点存在的问题,从能源监管机构的角度指导企业推进项目落地、完善许可条件,尽快取得许可。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以监管职能为抓手,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进一步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联手,加速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