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1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的核实确认工作。经各区发改委初审、申请,并委托市节能减排中心评估核实,拟将以下项目纳入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4号,以下称“14号文”)、《关于做好2025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
奖励,分别最高奖励5000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均含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2.加大项目推介
”“小灯塔”和“数智工厂”的民营企业分别奖励5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奖励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4.聚焦吸引民间投资领域。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交通
、安全化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③用好1.5亿元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提质扩容。④加强工业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对工业软件研发项目最高可支持
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③设立首期200亿元省技术创新专项贷,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重点工业企业的研发和技改提供融资支持,给予1.5%财政贴息,最长贴息2年。④对新获批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发改〔2024〕152号各辖区发改(经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常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2024年6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常政办发〔2024〕18号)的工作要求,推进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发改〔2024〕152号各辖区发改(经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常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2024年6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常政办发〔2024〕18号)的工作要求,推进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配下达用于我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励补贴的资金,以及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专项资金。(三)奖补资金由市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负责管理。市城乡建设部门牵头
4月28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重点
支持回收体系建设和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家电、废旧汽车、退役动力电池、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原文如下: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5年
。制订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降耗年度工作计划,编制2025年节能低碳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建交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2.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
部门是本市绿色建筑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开展对绿色建筑发展和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以及宣传等工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财政、科技、城管综合执法、税务、水务
绿色建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利用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等专项资金,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行绿色建筑。资金保障具体办法由各辖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分管领域项目的征集、评审和政策兑现,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等。第三条 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相关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