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 分布式光伏补贴600元/千瓦,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来源: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04-10 14:10:33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修订《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条款的通知。通知明确,第五条第1款修订为: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区域内新建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并网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6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第五条第3款修订为:鼓励使用绿色电力。对成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事业单位按交易电量给予每度电0.01元的奖励,每家单位每自然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区域绿色低碳政策体系,结合西城区发展实际,现对《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西发改文〔2024〕82号)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1.第五条第1款修订为: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区域内新建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并网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6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2.第五条第3款修订为:鼓励使用绿色电力。对成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事业单位按交易电量给予每度电0.01元的奖励,每家单位每自然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此页无正文)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加大西城区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的牵头单位为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统筹。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商务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数据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分管领域项目的征集、评审和政策兑现,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 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的运作机制共同负责。

第四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绿色能源开发应用、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碳、建筑节能降碳、节能管理能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示范试点等,助力全区“双碳”目标实现。

第二章 支持范围

第五条 绿色能源开发应用类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区域内新建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并网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12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2.新能源供热项目

鼓励建设新能源供热项目。对区域内获得市级补助的新建新能源供热项目,按照所获市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新能源供热技术类型包括:浅层地源热泵、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光热一体化等。

3.绿电使用项目

鼓励使用绿色电力。对成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事业单位按交易电量给予每度电0.01元的奖励,每家单位每自然年度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碳类

4.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鼓励区域内有实际生产的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根据改造后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43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使用被市级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装备和工艺的,在原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5%。

5.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

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分级评价和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工作。对获得北京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低碳领军企业等认证的企业,按项目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相应绿色制造示范的企业,按项目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项目从高不重复。

6.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

鼓励数据中心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应用低功耗芯片等技术产品,提升数据中心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对符合要求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建筑节能降碳类

7.绿色建筑项目

鼓励既有建筑绿色低碳转型。对获得市级奖励的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按照所获市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市级奖励的绿色建筑二星级、三星级标识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的区级配套奖励。单个项目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8.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项目

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对区域内获得市级奖励的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项目,按照所获市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9.绿色工地项目

鼓励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对获得市级部门认定的“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未因环境、安全生产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或问题书面通报,并且已竣工验收的工地,可分别获得15万元、30万元奖励。

10.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鼓励区域内商务楼宇、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系统、冷热源系统、空调及通风系统、电梯系统、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能耗监测与控制系统等。根据改造后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4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第八条 节能管理能力提升类

11.节能降碳咨询项目

鼓励区域内的节能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能源审计、碳中和认证等技术咨询策划业务,对征集期内为辖区5家及以上的用能单位(年综合能耗500吨标准煤及以上)开展上述业务的咨询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

12.节能指标考核优秀单位项目

鼓励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对区级年度节能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排名前5家企事业单位(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13.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鼓励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费用托管。对托管后年节能量在5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按照实际年节能量,给予被托管单位每吨标准煤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万元。

14.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通过市级部门审核评估的单位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市级支持资金与项目合同总额的差额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市级资金支持额度。

15.能源审计项目

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对通过区级评审的项目单位,给予不超过1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九条 大气污染防治类

16.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鼓励区域内有实际生产的工业企业开展大气污染物治理。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氮氧化物治理、二氧化硫和烟粉尘治理、有毒废气治理、异味和臭味治理等项目,原则上按照投资的15%给予奖励。对使用被市级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装备和工艺的,在原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10%。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万元。

17.环保在线监控项目

鼓励区域内有实际生产的工业企业安装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控(不含餐饮废气在线监控)系统,通过验收,并与生态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的,原则上对上述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对使用被市级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装备和工艺的,在原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10%。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0万元。

18.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级别提升项目

鼓励区域内有实际生产的工业企业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评价级别由C级提升为B级的奖励20万元,B级提升为A级的奖励30万元,跨级提级企业按照上述奖励金额累计奖励,对连续三年绩效评级为A级的单位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9.燃油叉车淘汰更新电动化项目

鼓励开展燃油叉车淘汰更新电动化。对2023年底前,在西城区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的燃油叉车,于2024年起实施报废更新为同等装载能力及以下的纯电动叉车的登记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台叉车的具体奖励标准为:按照新购置的纯电动叉车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1500元奖励,单台叉车奖励资金不超过7.5万元,且不超过购置价格的25%。

第十条 绿色低碳示范试点类

20.能效领跑者项目

积极培育能效“领跑者”。对获得国家、北京市“能效领跑者”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1.低碳领跑者项目

鼓励低碳转型。对获得国家、北京市“低碳领跑者”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2.水效领跑者项目

提升节水效能。对获得国家、北京市“水效领跑者”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3.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优秀项目

鼓励重点领域关键低碳技术优先应用及多种先进低碳技术集成应用。对获得市级先进低碳技术试点的优秀项目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4.碳中和认证项目

鼓励企事业单位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对区域内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且碳中和年度电耗在300万度及以上的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5.零碳校园项目

鼓励区域内学校打造近零碳校园。对学校和承担改造任务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申报主体应在本措施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经营主体名单。

第十二条 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多个支持方向的,按照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本措施申报不适用于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主体。

第十四条 对于获得本措施支持的单位,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巡察、审计等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权追回已支持资金。

第十五条 本措施如与西城区正在实施的其他政策有交叉,申报主体应选择适用其中之一,不得重复享受。

第十六条 市、区支持的其他绿色低碳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确定支持方式和额度。

第十七条 本措施由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统筹实施。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根据上级部门政策情况适时调整。《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发改文〔2021〕3号)同时废止。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4/10/388023.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呼伦贝尔市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呼伦贝尔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2 10:18:29

呼伦贝尔市于2026年6月11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本次配置聚焦两类项目:一是仅限额尔古纳市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莫旗)开展的电网末端保供型分散式风电试点,旨在缓解当地电网末端网架薄弱问题、提升供电可靠性;二是面向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大型工商业用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须依据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公布的2026年二季度各地区可开放容量,并扣除同期“驭风行动”拟建项目规模后确定。各旗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初审材料,并须于6月23日前将汇总文件报送至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199字)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东隅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3:07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中国能建:山西100MW光伏项目并网!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02 08:31:48

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北院投资建设的交口县100兆瓦光伏项目于5月31日成功并网。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桃红坡镇与双池镇,占地约3222亩,创新利用露采煤矿复垦区土地,建设内容包括10万千瓦光伏电站、35千伏集电线路、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容量80万千瓦)、26.5公里220千伏送出线路及国网对侧站间隔改造。作为西北院在山西首个独立投资的新能源发电工程,项目已获省级新能源机制电价,并打通当地第二条新能源外送通道。投运后年均发电约1.68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5.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9万吨。项目建设历时7个月,克服冬季施工、采空区跨越、物资运输及外部协调等多重困难,实现全容量一次性投运。(199字)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来源: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01 09:52:46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于5月26日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由海纳特电(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古雷港发提供港区仓库彩钢瓦屋面及新建车棚作为建设场地,总装机容量中仓库屋面占1195.38kW、车棚占587.4k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年均发电量约197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63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960吨,等效植树约11万棵/年;同时为古雷港发带来稳定电费折扣收益,并盘活闲置屋顶与车棚资产。此举是古雷港发落实“双碳”战略、推进绿色智慧港口建设与资产高效运营的重要实践,也为区域能源结构优化提供了示范。(199字)

3.07元/W!陕西44.5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5-29 18:07:23

陕西榆林新材料产业园4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于5月26日公示,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中标,中标价约1.368亿元,折合单价3.07元/瓦。项目由陕西有色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的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主要利用铝业分公司、阳极分公司等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达28.6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BIPV建筑一体化系统、光伏组件、固定支架、电缆、变压器、二次保护及监控设备等。项目拟以110千伏电压等级并网,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最终并网电压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199字)

甘肃电投民勤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项目第一次工程协调会顺利召开来源:甘肃电投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29 09:05:07

甘肃电投民勤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项目于5月27日召开首次工程协调会,旨在统筹解决建设初期问题、部署阶段重点任务及全年目标。会议围绕安全、质量、进度、分包管理、监理履职、农民工权益保障、大件运输和绿色施工八大方面提出系统性要求:强调构建适配沙漠环境的安全与质量管理体系,严控风机吊装、深基坑等高风险环节;刚性执行进度计划,保障全容量并网节点;强化分包准入审查与监理力量配置;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专项优化风机大件运输路径与风险防控;坚持生态优先,减少施工环境影响。会议要求各参建单位强化协同、压实责任,合力打造新能源标杆工程。

广东惠州惠城区严禁四类场景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16:53:50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于2026年4月至5月就《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该指引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周期管理,涵盖备案、建设、验收、安全监管及部门职责等内容。文件明确划定四类禁止建设场景: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国家AAA级以上景区等法定禁建区域;结构安全性不达标的既有建筑屋顶;以及河道、堤防、水库、排涝站、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区域。同时,指引鼓励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模式,并提倡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步统筹光伏安装需求。

山东明确:红区光伏不再是死局——山东光储新政(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全解读,20GW新增装机空间如何释放?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27 14:27:11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8:23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方大特钢:旗下企业方大长力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冲刺6月并网来源:格隆汇APP 发布时间:2026-05-26 09:19:57

方大特钢旗下企业方大长力正加快推进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6年3月17日正式启动,目前已进入光伏组件安装的冲刺阶段,预计将于6月上旬完成并网发电。作为企业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该电站建在方大长力厂房屋顶,采用分布式模式,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超过200万千瓦时,所发电能主要用于企业自身生产,有助于显著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并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