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等建设光伏设施,对示范项目给予财政奖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支持,力争全年新增建筑光伏装机容量3吉瓦。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扩大绿色建材应用场景,推进国家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建立住建领域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支持。继续用好“城品活力贷”,支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重点领域建设,给予相关项目贷款1%的财政贴息。推进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
等重点领域,加大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力度,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财政奖补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及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省科技厅、省
改扩建项目需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到2030年,短流程炼钢占比不低于20%。支持符合条件项目发行转型债券,申报国债资金、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标杆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债资金、制造业贷款贴息等财政支持。(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3.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业。深化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推广应用,在公共机构、医院、学校等领域
参与起草绿色发展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8项以上,发布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8项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20.完善绿色转型财税价格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整合相关专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3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等,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以及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项目
(一)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通过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进入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选择
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四)实施科技人才引育工程。落实好“赣州人才新政”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产业园建设和支持力度,加大未来产业国际一流人才、科研团队等高层次人才引进
格局。强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广先进典型案例,营造推进未来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倍增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加大资金扶持。推动全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围绕3个重点培育的未来产业
)17.
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省级相关领域专项资金支持作用,加大对氢能产业扶持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层面各类扶持资金。落实符合条件的氢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支持
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组织保障省发展改革委作为氢能产业牵头管理部门,与省工业
分室,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超100家,以创新平台催生产业发展动能。依托10家省中试基地建设,全力打造国家级中试基地。成立郑州产业技术研究院,完善一流大学研究院专项资金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探索财政
新机制,加强财政和金融配合,带动社会投资稳定增长。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增大项目储备;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进入国家、省“十五五”规划。加大释放消费潜力。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牵引
1.5亿元财政专项资金,助力叙州区储能产业园快速成势,江安县、屏山县签约落地盛屯集团、青岛明昉、弘瑞线业、浙江华建等重大项目。镇域经济创新发展。召开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确立“以规划为引领、以产业
,部分经济指标较年初确定的增长预期存在差距;部分行业仍然处于深度盘整期,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服务业面临阶段性困境,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较大;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支撑不足、财政负担较重;教育、医疗
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加快盐湖锂盐资源税审计问题整改,及早将符合条件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税收征缴入库。用好政府投资基金、财政专项资金、担保贷款贴息等措施,培育壮大税源。加强非税收入跟踪管控,及时清缴国有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加快落实调整基本工资政策,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调资补发工资春节前发放到位。抓紧完成2024年度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工作,确保3月底前目标考核奖发放到位。(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