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二十四)完善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央行专项再贷款额度、财政贴息项目,统筹“8+4”政策和各专项资金支持,大力支持设备更新
柴油汽车1200辆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十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家博
举措和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制造业当家”战略深入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着力发展“大产业”。修订“1+20”集群政策文件,省财政安排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超270亿元。巩固提升8个万亿级
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组织实施第4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级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中基础研究投入约39.7亿元、增长36.8%,占比超过1/3。扎实推进核心软件攻关、“璀璨行动”等重大科技工程,启动
贴息政策。统筹市级工业专项资金对我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予以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经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
分类宣传引导,提高再生资源分拣回收利用率。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十五)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加快
支持力度。用好上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相关领域的财政资金,加大对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的支持。谋划储备一批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用足
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海陆丰革命老区产业帮扶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奖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统筹中央、省、市资金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
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减污降碳协同为主要目标,以实际效果为导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将资金分为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两类,主要用于支持环境治理、能源、交通等领域,重点对
,提升公众绿色消费的意识水平,引导消费者选择更加健康、低碳、环保的产品,有效释放绿色消费潜力。(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聚焦绿色建筑,推动城乡建筑领域协同创新打造
提升,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和财政支持力度,补齐城市短板,注重功能提升,增强城市活力和安全韧性,打造生态美丽、时尚现代、诗意栖居的工业之城。14.深入推进美丽城市建设。以城市体检引领城市更新,统筹地上和地下
”普法责任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公共法律服务,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生态环境治理。27.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完善财政、金融、信贷扶持政策,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
,着力构建“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的全链条工作推进模式,加强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资源,明确推进举措,落实各项任务。(二)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市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
创基金、南昌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南昌市VR产业母基金、江西映山红股权投资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群,探索财政资金、产业资本和社会资金多渠道并举的投入机制,培育和壮大耐心资本,共同推动产业、项目和资本高效对接
省级、市级财政相关专项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建设。统筹省、市、区三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优先支持遴选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
产业带动能力强、创新发展能力好的企业项目纳入省级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库。用足用好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等,支持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3.研究制定一批碳汇新标准。积极推动开展碳汇标准制定,结合烟台市智能低碳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特点,制定城市低碳标准、海洋碳汇
、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管委)2.开展绿色低碳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创建行动。建设省级近零碳城市、零碳社区试点
,精准承接省级“8+4”、省级工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统筹用好用足省“民营经济32条”、衢州市“民营经济42条”政策包,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迭代优化我县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
发展若干政策,争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支持重点行业设备更新。争取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