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辽宁省委书记许昆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新伟在沈阳亲切会见上市公司投资考察团一行。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受邀出席并作交流发言,充分表达协鑫集团积极融入辽宁全面振兴新格局、深化多领域合作的真诚意愿。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姜有为,副省长单义,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吕志成,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冯守权等参加座谈。
12月18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上网比例有关规定与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相同。
12月1日,国网新能源云公示辽宁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根据公示,2026年风电机制电量规模8022092.531兆瓦时,机制电价水平 0.330元/千瓦时,项目31个。2026年光伏机制电量规模142818.117 兆瓦时,机制电价水平0.300元/千瓦时,项目1243个。
11月20日,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发改局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给农户与项目投资主体连发两条温馨提示。
日前,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及申报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5年,启动零碳园区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确定辽宁省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坚持分类建设,鼓励支持不同类型和基础条件园区先行先试,各有侧重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梯度培育试点。
11月10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近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11月10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11月5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辽宁省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并网型绿电直连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10月31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发布了《2025~2026年辽宁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公告显示:1、竞价主体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