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加速构建绿电绿证服务体系 加快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

来源:江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03-13 14:28:28

3月6日,江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提出,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依托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造纸、光伏、水泥、新能源装备等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与标识认证工作,并逐步推广到全市高耗能行业企业。加速构建绿电绿证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加强信息统计和资源整合,在绿证应用、碳市场衔接中发挥积极作用。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21日前反馈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邮箱:zjsfgwzhc@163.com,电话:0511-89667298。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附件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政策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江苏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加快完善绿色转型支持政策,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体系、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的支撑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若干政策举措。

一、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1.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坚持“高、轻、优、绿”产业发展导向,瞄准“四群八链”主导产业方向,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着力培育“链主”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前瞻布局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型储能与氢能等成长型未来产业,支持丹阳市、经开区、高新区积极争创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深化扬中高新区(近)零碳园区试点建设。实施绿色制造提升行动,推动绿色工厂建设,提升行业整体绿色化水平,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好的绿色园区。到2030年,创建200家左右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和园区。强化绿色低碳领域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按照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优先保障强链补链项目用能需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焕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开展钢铁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强化传统产业之间耦合发展,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供需平衡、互联互通的产业链。深化数字技术融合,引领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传统产业强制性生产审核,持续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实施一批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提高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强化能耗强度标杆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债资金、制造业贷款贴息等财政支持。(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3.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业。深化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推广应用,在公共机构、医院、学校等领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依托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造纸、光伏、水泥、新能源装备等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与标识认证工作,并逐步推广到全市高耗能行业企业。加速构建绿电绿证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加强信息统计和资源整合,在绿证应用、碳市场衔接中发挥积极作用。深化绿色金融建设,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引导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金定向支持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行镇江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优势。深入实施“智改数转网联”工程,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用电设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用能精细化管理和碳排放在线实时监测。深化数字技术赋能企业节能降碳,提升绿色化发展水平。以构建能源辞典和“双碳引擎”为目标,以服务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指导企业节能降碳为核心,进一步推动碳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基本信息和用能数据全覆盖。(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二、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5.加速能源供给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稳步推进光伏建设。深化火电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探索生物燃料掺烧、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应用,促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持续下降。有序开展分散式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加快布局一批可持续燃料项目,积极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实施“绿电进镇江”“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6.全面推动能源消费绿色替代。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重点推动钢铁、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积极探索绿氢炼化、氢冶炼等绿色工艺。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量逐步减少。鼓励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力争到2030年,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消费占比达30%。(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7.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建设1个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全力推进仑山湖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盛、鑫华、华阳等电化学储能项目实施,到2030年,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装机规模达135万千瓦。(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三、加速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8.推动建筑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三个示范”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不断提升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中加大对绿色建材的支持力度,持续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示范作用。推广绿色建造,推动绿色建材、高效节能设备选用以及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9.加快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推进交通用能低碳发展,加快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替代。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在公路新建和养护工程中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的资源化利用,推进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有条件的港口码头开展光伏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智慧交通,全面整合全市综合交通数据资源,建成全市综合交通数据中台,实现全行业核心数据资源的汇聚,有力支撑城市精准治理等工作。力争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10%左右。(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10.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快燃气、供排水、供热老旧管网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围绕“综合监管+智慧监测”的总体思路开展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建设工作,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推动城市设施智能化升级,结合我市既有信息化基础条件,进一步扩大安全运行监测物联网的感知广度及深度。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加强生活污泥转运管理;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或改造时,选择高能效等级设备;做好污水处理厂老旧及破损曝气膜改造,提高氧利用率,降低风机能耗。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强化设施建设,加强设施运维规范管理。(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绿色贯穿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持续精准发力,健全农业绿色发展和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水平,确保生态养殖比重稳定在95%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达到100%。积极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断拓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的“五化渠道”,完善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围绕农村户厕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路域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态河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内容,全面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推动资源全面节约战略

12.一体化推进节能降碳增效。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产业、能源、城乡建设、交通、科技等各个方面,系统开展“双碳八大行动”。落实好新上项目“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对标机制,推动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产出效益提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围绕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组织全面诊断和专项诊断相结合的工业节能诊断。有序推进碳排放评价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节能审查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过程加强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完善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深入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推动节水灌溉等农业生产方式。持续推进全流程粮食节约减损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加强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和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有效减少损失浪费。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化推进园区整合优化提升,加快推动存量土地盘活、产业集中集聚、资源集约高效。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较2020年下降20%(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全链条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持续推动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水平,到2030年,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建立。加强废旧汽车、电动自行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等重点产品回收循环利用。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不断提高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等循环化利用水平。落实好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措施,加速畅通“收旧”“换新”链条。(市发改委、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前瞻布局绿色技术创新赛道

15.加快关键绿色技术研发。围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目标,以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可再生能源等关键技术突破为核心,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快突破智慧能源管理、虚拟电厂、新型电力系统保护控制等方向的技术瓶颈,形成一批新型电力系统领域的创新成果;引导高校院所、企业加大新型储能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中长时间储能技术,混合电池电容、液流电池等高效长寿命低成本储能技术等方向的研究;加强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叠层电池等制备技术,太阳能碳转化、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16.加快绿色技术成果应用和推广。针对全市“四群八链”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特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作用,重点开展零碳、低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示范,组织开展固废高质量循环利用、多元废物协同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炭和新能源组合优化关键技术装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工业气体净化设备及资源化利用关键装备、可再生有机资源综合利用成套装备,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及关键部件,低碳新材料替代技术装备应用示范,提高行业低碳发展水平。(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六、积极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17.加快绿色生活方式引导。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节约用水用电,反对铺张浪费,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营造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积极推动建立碳普惠市场化激励机制,引导全民践行低碳生活。用好“无废城市”建设载体,大力推进“无废细胞”建设,使“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广泛社会监督,激发社会参与热度,让“无废”文化成为新时尚。选树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利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激发绿色消费市场潜力。全面推动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推动高质量、低能耗、智能化的耐用品进入居民生活,不断提高消费的“含绿量”。积极推行绿色办公,加强公物仓对闲置资产及物资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促进公物仓管理与资产配置、处置有效衔接。开展节约型机关“回头看”,在我市节约型机关创成率100%的背景下,对465家县级以上机关单位,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年度抽查,加强跟踪指导。(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19.加快绿色标准标识体系建设。加大绿色产品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和应用推广,完善重点产业绿色设计、绿色生产、回收拆解、碳足迹等标准,支持研制能效水效节能标准,以及纺织服装、快递包装、新能源电池等循环利用标准,引导推动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到2030年,新增牵头和参与起草绿色发展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8项以上,发布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8项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0.完善绿色转型财税价格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整合相关专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积极争取国家“两重”“两新”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绿色转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车船相关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动态调整农业水价,落实好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优化居民用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21.丰富绿色转型投融资政策。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撬动作用,推进“三金一甘露”提质增效,强化绿色金融服务,引导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金定向支持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围政策,推动碳减排贷款增量扩面,运用绿色融资主体评价工具,拓展“苏碳融”、瞄准“深绿贷”,助力绿色生产制造发展。加强市级专项资金对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引导市内银行机构细化落实绿色金融指引等政策的具体措施,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提升绿色服务质效,加强对银行机构绿色金融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监管督导。(人行镇江市分行、镇江金融监管分局牵头负责)

22. 建立健全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支持全国碳市场建设,参与建立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审的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应对全国碳市场扩容,有序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支持自愿减排项目开发,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交易。推进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试点工作,持续推动官塘创新社区EOD项目加快实施,鼓励申报新的试点项目。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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