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用地。
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5号文)、《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8号文)和《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
(2019年版)》(以下简称31号文)的规定,复合型光伏项目的用地政策呈现出逐步明朗的趋势。5号文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
瓦。与此同时,各地政府对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各市区出台各种优惠政策。
双碳目标的提出,对广东省能源电力行业在能源转型方面树立了新的高标准高要求,光伏发电作为世界目前最先进、最环保的清洁能源之一,是
开工。恒运集团抓住国家基本农田调规的机会,将线路所涉及基本农田上报国务院并获得批准,在江门供电局、台山市委市政府、海宴镇政府的支持下,只用4个月时间完成线路施工建设。
三是升压站建设用地指标,一般农用
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
。
农用地经法定程序可以转为建设用地;而基本农田经依法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除非是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才能占用,并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一、土地利用规划分类体系
1.什么是农用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分为下列五种
、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探索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结合采煤沉陷区、石漠化、油井矿山废弃地治理等,建设高质量“光伏+”基地。探索光伏发电与5G、制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引海气入豫、建区域中心”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模式,探索实行“两部制”气价运营模式。组建省级天然气管网公司,统筹省级干线管道建设。兰考作为全国首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探索多能互补、城乡统筹的农村能源生产消费
股份制改造,实现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省辖市全覆盖,试点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市场主体数量、交易电量规模居全国前列。率先提出租地下库容、引海气入豫、建区域中心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模式,探索实行两部制气价运营模式。组建
、能源安全风险作为防范的首要风险,坚持系统观念,树立结果导向,统筹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能源保障途径,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维护能源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高碳达峰进程中的能源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
升级试点示范。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发展质量。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缺乏明确政策依据。
目前,尚没有对光伏复合项目的耕地占用税问题予以直接明确,大多数地方对于光伏企业占用农用地修建办公用房、变电站、进场道路等附属设施,按当地的适用税额缴税没有
体现税收公平。
一从土地政策来看,光伏复合项目应区别对待。
前述《意见》已经明确,除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
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强化清洁供暖设施建设,加大生物质锅炉(炉具)、太阳能集热器等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北方冬季清洁取暖。
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
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56∶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实现全覆盖,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2019年,自然资源部出台《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自然资办发〔2019〕31号),一是鼓励光伏
,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由省级能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