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这一政策调整不仅标志着我国
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也对2025年及未来的光伏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存量项目保障与平稳过渡《通知》针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设立了“机制电价”,旨在确保这些项目在市场化
版本太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并且都能逻辑自洽。首先,说说变化之大。从字面看,政策是超预期的。毕竟,对于风光进入电力市场,大家都有一定预期。但通知明确的是——全面市场化,而且引入了先进的差价合同
、机制电价,差额补贴,增量项目进入电力市场交易,通过竞价形成电价,并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通过“多退少补”差价结算稳定收益预期,实际也就没有负电价了,是一种稳定预期的做法。三、取消配储
昨日我们发表了《机制电价只是一剂缓释药》,有不少网友留言讨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围绕新政中关于“电量规模、机制电价、竞价”这三个关键点,笔者与多位行业专家展开深入交流。同时,也借鉴了几位资深专家的
朋友圈、公开发言,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借鉴。政策底色:以中国特色制度优势弥合转型鸿沟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的行业认知一步步加深。电能量价格整体下行,叠加现货市场放开后电价峰谷差拉大
前政策相比,新政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引入“机制电价”模式,这一模式究竟是新能源电站的“安全垫”,还是市场化进程中的过渡性选择?机制电价的出台是否意味着有了兜底,就可以放心“躺平”了?机制电价的本质:政府与
得高于上一年”,意味存量项目的市场化比例会逐渐上升,现行电价政策的影响权重将减小,直到完全市场化。但问题在于,存量电站往往基于原有“保障性+市场”模式设计投资模型,其技术性能、成本结构与增量项目存在差异
的结束,全面进入电价市场化的发展周期。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的行业认知一步步加深,但随着这种预期的深入,在面对不可预知的收益预期时,整个新能源行业都在“忐忑”中等待政策,期待一个
新能源投资两个行业的企业,或将在这次的政策变动中获得发展先机。关键词:机制电价与此前新能源电价政策相比,136号文除了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之外,引入了新的价格结算机制是新政中最
索比光伏网获悉,2月10日,德业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连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此次增持后,张和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拓展的信心。随着行业政策的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增长,德业股份有望在未来实现更大的发展。本文所述信息均来源于公开渠道,旨在为读者提供相关信息,不构成投资建议。读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策时,应充分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并咨询专业机构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风电、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提供指引。为了帮助读者理解政策内容,同时也能感
Deepseek的第二版回答,索比光伏网副主编、索比咨询光伏供应链首席分析师尹也泽认为,还是有些“不接地气”。为此,他从光伏人的角度出发,给出自己的解读。哪些项目发电量需要参与市场化交易?按照《通知》政策原文
确定中长期合同的量价、曲线等内容,并根据实际灵活调整。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政策,申报和成交价格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和相应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价格;省内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单独组织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交易
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问:为什么要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答: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特别是光伏发电集中在午间,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后,午
行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创新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对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
绿色电力交易政策,申报和成交价格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和相应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价格;省内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单独组织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交易。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提前管理市场
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通过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既妥善衔接新老政策,又稳定行业发展预期,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政策自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