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于2026年9月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风电等各类新能源项目,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出清”,不按项目类型区分。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未纳入过机制电价且自愿参与的项目,包括法人企业及自然人户用光伏业主。总机制电量规模为8.5亿千瓦时,申报电价上限为0.3598元/千瓦时(含税),执行期为12年。竞价采用价格优先的边际出清方式,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直至满足总量;若报价相同,则按比例分配剩余电量。申报、审核、出清及结果公示等环节均通过指定平台规范开展,并要求签订差价结算协议。(199字)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于9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量电价竞价准备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7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相关工作。该工作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机制电价结算的电量及对应电价,是四川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有序开展申报组织、资格审核、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后续竞价交易奠定基础。此次竞价覆盖范围主要为纳入省级新能源机制电价政策支持的风电、光伏等项目,其电量将不再执行固定上网电价,而是通过竞争方式形成机制电价。此举意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新能源消纳,并推动电力系统向更加灵活、可持续方向发展。
2026年浙江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充足率由120%下调至110%,2026年底启动新一轮竞价,入围门槛放宽,落选率降至约9%。本文深度解读政策调整逻辑、对分布式光伏影响、申报策略及风险提示,附首轮竞价结果与全国多省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江西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2027年内全容量并网的新增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或就近消纳类项目),允许2025年6月后投产未纳入机制的增量项目参与。本次竞价总机制电量规模为40.80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1.55亿千瓦时、光伏29.25亿千瓦时;风电与光伏统一设定竞价上下限,分别为0.379元/千瓦时和0.24元/千瓦时,执行期均为10年。申报要求风电、光伏项目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0%,单个项目机制电量占比上限为75%,并按核准/备案容量及差异化利用小时数(风电2224小时、光伏1046小时)结合厂用电率核算电量上限。竞价将分风、光两类独立组织,简化流程,取消履约保函,改以全容量并网承诺书作为考核依据。(199字)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电价机制的风电与光伏项目。本次竞价总电量规模为53.08亿千瓦时(风电39.56亿、光伏13.52亿),设定申报充足率下限140%、电价上下限分别为0.18—0.3元/千瓦时,执行期统一为12年。集中式与分布式项目分别设定了申报电量上限比例(60%和80%),并明确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边际阈值控制”规则出清。通知还对履约保函、申报要求、出清后资格管理及公示安排等作出系统规定,旨在规范推进新能源市场化电价改革。
天津市启动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面向2027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光伏项目(含此前未纳入机制的增量项目),分布式项目可委托代理参与。本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40亿千瓦时,若申报总量不足50亿千瓦时,则按申报总量的80%动态调整。竞价电价上限设定为0.32元/千瓦时,不设下限,中标电价执行期为10年。电量测算依据项目实际或核准容量,结合不同类型电源的全生命周期折合年度合理利用小时数(光伏1300小时、陆上风电1800小时、海上风电2600小时)及2%平均厂用电率计算年上网电量。相关工作由天津市发改委统筹、天津电力公司具体组织。(199字)
2026 年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正式启动,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分布式光伏成核心主体,9月14日开启登记,10月13日截止提交材料。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范围、申报流程、报价策略、风险提示,附2025年首轮结果参考、粤桂规则对比及全国格局分析,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于9月14日正式启动2026年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符合条件的增量新能源项目开放登记。参与对象为尚未投产、承诺在竞价月起12个月内并网、已完成政府核准或备案且未纳入现行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除外。存量项目中,2025年5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的及已通过2025年竞价入选的项目无需重复参与。项目投资主体须于2026年10月13日前,通过“广东电力交易系统”网站或微信小程序完成线上登记,流程包括账号注册、授权委托、签署承诺书及项目信息填报等环节。相关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98字)
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正式批准,将电池储能系统(BESS)作为太阳能和风电项目参与电力转运竞价的强制性准入条件。该政策适用于总计800MW的可再生能源竞价框架,首期400MW项目要求配套储能的可靠容量不低于风光项目自身可靠容量的10%,对应约40MW/160MWh。此举旨在缓解风光出力波动引发的“鸭子曲线”、系统爬坡压力及弃电问题,支撑电网稳定运行。NEPRA已责成独立系统与市场运营商(ISMO)将配储要求纳入竞价文件。政策与《2025—2035年指导性发电能力扩张规划》相衔接,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系统级储能功率达600MW。与此同时,受停电频发和电池成本下降推动,巴国储能需求激增,2025年锂离子电池进口量同比飙升220%至4.6GWh。邻国印度亦拟于2027年起实施同类10%配储要求。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6年9月启动2027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工作。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多项政策文件,本次竞价旨在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覆盖2025年6月1日后投产或计划于2027年底前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增风电、集中式光伏等项目;源网荷储、绿电直连及各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则明确排除在外。登记分测试与正式两个阶段,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30日,需通过广西电力交易平台提交核准(备案)文件、规划纳入证明、承诺投产时间等材料,并严格核对容量、类型、并网时间等关键信息。审核不通过或信息填报严重失实将影响当期及后续年度竞价资格。竞价活动拟于10月下旬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