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集中报价”是指已在湖南电力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及“沙戈荒”大基地等项目),在指定固定场所统一开展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行为。其适用范围聚焦于湖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或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覆盖省内中长期电能量集中交易及现货电能量交易两类市场环节。方案旨在规范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统一平台下的报价流程,强化市场组织秩序,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为湖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机制支撑。(198字)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全省(含深圳)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系统性调整。核心变化包括:新增12:00–13:00为低谷时段,使低谷时段扩展至1:00–8:00和12:00–13:00;高峰时段为10:00–12:00、14:00–19:00,其余为平段;峰平谷比价维持1.7:1:0.38不变。执行范围明确区分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大工业、专用变压器工业用户强制执行,101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及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同时优化尖峰电价(7–9月及高温日11–12时、15–17时)和蓄冷电价政策,并统一平段电价基准与费用分摊规则。(199字)
关于公开征求《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要求,结合山西市场运行实际,我办研究起草了《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湖北、江西、重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要求,经商湖北、江西省能源局和重庆市经信委,我局组织电力交易机构研究起草了《湖北、江西、重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
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为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成都市能源发展蓝图,明确未来五年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成都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即日至2026年4月26日期间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附件:成都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pdf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25日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我省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关于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现予以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动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我委起草了《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月28日至3月6日期间发送至邮箱cuike@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意见建议+单位/个人名称”。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12月1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关于征求《东北区域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有效期为5年。依据《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负责对东北区域电网公平开放相关行为进行监管。
11月1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管理、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管理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其上网电量全额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