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同意建设确认函,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十一条【项目验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后,电网企业牵头组织项目验收,全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并网投产。第十二条【安全生产】 分布式光伏
提前开工建设的,一经发现,电网不予并网。对于2025年4月30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3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改造!2025年1月23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发布之日后进行备案变更的项目),按原政策执行,已在2025年5月1 日前提出变更申请的,电网企业应做好
,电网企业负责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相关汇流设施、接网配套设施原则上由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建设与运维。第二十六条
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在并网投产前与
合格后予以并网投产。第六章 运行调度第二十八条
项目备案后,县(市、区、特区)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全国
、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电网企业对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自并网投产次月起)进行监测评估,对于年自发自用电量低于50%的项目,年超比例上网电量结算部分,由电网企业按本项
六条规定,办理项目接网调整。项目并网投产前,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应当重新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文件还指出,2025年1月23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相关汇流设施、接网配套设施原则上由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建设与运维。第三十三条
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
合同,各类分布式光伏项目还应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参照《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简化相关条款内容。按照有关规定
点,相关汇流设施、接网配套设施原则上由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建设与运维。第三十四条 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还应
当在并网投产前与
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参照《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简化相关条款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豁免
、文件执行要求。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对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发布(2025年1月23日)之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管理仍按原政策执行。对
年1月23日)之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管理仍按原政策执行。对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发布后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附件:1.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新旧政策衔接,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对于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此前有关文件执行。对于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于2025年5月1日之后并网投产,且利用农业大棚和禽畜棚舍屋顶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及在其它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