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般工商业自用≥50%,大型工商业暂不调整为集中式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5-04-17 13:46:05

4月17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

1、除国家明确的四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光伏项目按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

2、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

电网企业应对项目发电量及自发自用电量持续开展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

3、我省光伏发展规划以分布式为主,对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暂不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

4、政府投资的公共机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在项目设计、施工时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有关内容,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

5、全面开展项目清理

市县发展改革委全面组织核查,及时清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类型的分布式光伏,正常建设周期在9个月以内。

上述项目建设期间,确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建设周期超过正常建设周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延长建设周期,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正常建设周期。

6、符合条件的全部自发自用项目不受可开放容量限制。

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并在用户侧加装了可存储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储能设施,通过光储协同,在保证不发生反向重过载、电压越限、短路电流超标、谐波越限情况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接入工作不受可开放容量限制。

原文如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海南电网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当前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严格规范分布式光伏类型和内容

(一)明确项目执行范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除国家明确的四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光伏项目按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利用自然人合法住宅及庭院,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合法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建设。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利用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三)严格项目运行要求。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我省光伏发展规划以分布式为主,对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暂不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

二、发挥重点场景分布式光伏示范应用

(一)政府投资的公共机构项目。政府投资的公共机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在项目设计、施工时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有关内容,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

(二)重点园区建设的项目。鼓励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低碳产业园区示范场景。各市县主管部门会同园区管理机构可统筹一体化推进自贸港重点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三、建立分布式光伏简便高效管理机制

(一)规范开展项目备案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县发展改革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应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大纲)》等要求,2025年5月1日前制定并公开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不得擅自增加备案条件。

(二)定期公布配电网可开放容量。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电网企业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定期开展电网承载力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电量比例监测评估,每季度结束后联合电网企业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分布式光伏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可开放容量为区域内电网承载力扣减电网企业同意并网但未上网容量)、并网及消纳情况。

(三)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市县发展改革委应报告市县政府,建立多部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机制,明确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各项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开展住宅及庭院、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合法性认定,用地红线范围认定等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督促项目投资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建档立卡要求,开展属地审核工作;定期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反映的实际问题,促进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

(四)全面开展项目清理。市县发展改革委应根据辖区内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正常建设周期,全面组织核查,及时清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类型的分布式光伏,正常建设周期在9个月以内。上述项目建设期间,确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建设周期超过正常建设周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延长建设周期,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正常建设周期。

四、规范分布式光伏接入管理工作

(一)符合条件的全部自发自用项目不受可开放容量限制。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并在用户侧加装了可存储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储能设施,通过光储协同,在保证不发生反向重过载、电压越限、短路电流超标、谐波越限情况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接入工作不受可开放容量限制。采用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项目,在可开放容量范围内开展接入工作。

(二)确保自发自用电量比例符合要求。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时,电网企业应对项目发电量及自发自用电量持续开展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

(三)规范项目申报资料。向电网企业申请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满足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意向书、项目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发电地址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项目备案信息;其他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提供项目备案信息外,还应当提供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电网企业发现提交材料与备案信息不符的,应及时告知备案机关进行处理。

(四)做好上网模式变更工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可根据电力用户负荷、自身经营状况等情况,变更上网模式一次,同时进行备案变更并告知备案机关,电网企业协助做好接网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应当重新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五、文件执行要求。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对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发布(2025年1月23日)之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管理仍按原政策执行。对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发布后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大纲)

      3.《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 年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4/17/388252.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东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共20个装机规模183.3073万千瓦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06:59:34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2.15GW!山西省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14:54:21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7日公示了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依据相关申报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初选上报的项目开展评审,最终确定34个拟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总装机规模达214.95万千瓦(即2.1495GW)。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市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由市级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至省能源局。公告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与电子邮箱,并附有详细项目清单。该评审结果是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浙能兰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招标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10:41:19

浙能兰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8月24日启动太阳能光伏组件公开招标。招标方为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采购单块尺寸为2382mm×1134mm的光伏组件共计3810块。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参与投标,强调供应商须具备直接供货能力。投标及远程开标统一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和“浙江能源投标管家”系统在线完成,全流程实行数字化管理。投标截止与远程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时30分。该项目是浙能集团推进清洁能源布局、实施厂内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重要环节,旨在提升自有厂区绿色电力自给能力。(198字)

赣发改价管512号解读|江西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 工商业光伏保留资格与规则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5 14:18:12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重庆“十五五”规划: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25 09:39:46

《重庆市“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规划(2026—2030年)》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旨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规划以“九治”(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为牵引,系统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与生态系统优化;聚焦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明确提出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拓展可再生能源供给;同步深化绿色产业转型、交通低碳升级与城乡风貌提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到2030年,力争实现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达Ⅱ类、PM2.5持续下降、碳达峰目标如期达成、森林覆盖率保持55%以上等核心目标,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底线。(198字)

海尔新能源:大型零碳园区工商业光伏优选开发商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21 16:06:58

本文围绕“大型零碳园区建设”这一双碳背景下的关键课题,系统阐述海尔新能源作为工商业光伏优选开发商的定位与能力。面对欧盟CBAM征收、国内绿电消费强制要求及零碳园区考核压力,文章指出:大型园区能源转型亟需具备全栈技术、雄厚资本和全周期运营能力的“交钥匙”服务商。海尔新能源依托海尔集团品牌与融资实力,聚焦“数智化+一体化+全周期资产运营”,实现核心设备(如AI光伏逆变器、AI能源机器人)全自研,并以“纳晖”能源互联网平台支撑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协同、光储充一体化三大解决方案。通过卡奥斯生态园、首钢青岛、重庆工业园等标杆案例,验证其在发电效率、绿电消纳、降本减碳及虚拟电厂收益等方面的实绩。目前业务已覆盖全国30余省份及全球70多国,形成全球化研发、生产与交付体系。(199字)

天合光能携手Spear,以至尊N型组件打造北美工商业光伏新标杆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8-21 12:04:03

天合光能携手Spear建成美国德克萨斯州1.3MW工商业光伏项目,采用至尊N型组件,创新打造“DRAKE”字样光伏车棚,航路可见;高效发电降低BOS与LCOE,高温性能优异,年减碳719吨,IRR近20%,回收期不足4年。

浙江温州洞头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征求意见来源:洞头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9 14:11:16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8 08:53:05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并于8月12日公示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共确定7个中选项目,总装机规模9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1个,规模4万千瓦,由内蒙古华御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项目名为“华御新能源康巴什4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总规模5万千瓦,中选企业包括鄂尔多斯市康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天耀能源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均位于康巴什区行政区域内,旨在推进当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与分布式能源发展。(199字)

北京市: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示范项目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设施来源:北京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3 10:31:04

北京市发改委于8月7日就《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周。文件强调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支持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建设废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并鼓励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设施。为强化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市级重大产业项目,享受长期用地支持;环评、安评、消防等审批流程将优化提速。政策还提供资金支持: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最高30%的工程投资补助,并协助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此外,鼓励电池生产及回收企业使用绿电,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按实际交易电量给予奖励。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自用比例取消与全量入市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3 09:44:38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解读,取消工商业自用比例限制,明确上网电量全量入市,结合分时电价政策分析收益模型变化,覆盖分类边界、绿电直供、涉网要求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测算报告扫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