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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新能源增量项目电价结算规则来源: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0-16 15:50:00

近日,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规则》两个规则,明确增量项目竞价及电价结算的规则。

重庆“136号文”:存量0.3964元/kWh,电量100%,增量12年;现货0~1.5元/kWh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16 08:22:20

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现行保障性收购政策,规模上限为100%。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按0.3964元/千瓦时执行。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增量项目竞价结果执行期限暂按12年确定。建立市级专用绿证账户,机制电量对应绿证统一划转至专用绿证账户。执行机制电价的项目可在每年10月底前自主向电网企业申请下调次年机制电量比例,调低比例部分不得再次申请纳入机制电价范围。差价结算机制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吉林136号文印发:存量项目0.3731元,增量项目0.15元-0.334元竞价来源:吉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15 14:37:10

10月15日,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增量项目竞价规则。机制电价:0.3731元/度,中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按中标电价执行。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首次竞价电量规模参考吉林省2025年风电、光伏项目非市场化分配方案统筹制定,第一年比例暂定为40%。机制电价:上限为0.334元/度,下限为0.15元/度。

江苏“136号文”征求意见:机制电量存量90~100%、增量90%,陆风光伏同价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14 08:22:22

近日,《关于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文件发布。文件指出:存量项目机制电量: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占其上网电量的比例不高于90%;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0%。

安徽启动136号文首次竞价:电价0.2~0.3844元/度;机制电量90亿度,单体不超85%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0-13 15:37:43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

河南136号文征求意见:存量机制比例80~100%、电价0.3779元/度;增量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来源:河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13 08:34:03

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扶贫光伏、380伏及以下并网的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0%,全部上网电量纳入机制电量。单个项目按照“月控比例、年控规模”的原则分解机制电量并开展差价结算。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5日,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电子邮箱hnfgwjgc@126.com。附件: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2025年10月11日

黑龙江增量竞价方案正式稿:增量新能源竞价年度规模挂钩消纳权重,申报上限公式首次量化来源: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0-11 11:47:07

10月10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

青海136号文正式印发:存量51.4亿机制电量、无补贴期限6年;增量竞价11月启动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10 09:17:51

日前,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青海省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存量机制电量项目清单由省能源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确定。不带新能源补贴的光伏、风电项目执行期6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计。执行期限到期后,新能源项目对应的机制电量规模自动从全省机制电量规模移出。2025年竞价工作不迟于11月底组织。

上海增量新能源项目10月10日启动竞价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0-10 09:04:47

来源/上海发改委

河北136号文正式稿:存量40%~100%机制电量,增量最高80%,执行期10~14年!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5-09-28 15:37:35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的内容基本无重大变化。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单独组织竞价,确定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和机制电价,执行期限暂定为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