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6月30日启动2027年度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涵盖风电和太阳能(含集中式光伏、光热及分布式光伏)两类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分别为79.84亿千瓦时和32.31亿千瓦时。申报规则明确: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按核准容量乘以上年度平均利用小时数(风电1880小时、太阳能1022小时)再乘以50%计算;竞价实行分类报价,风电与太阳能项目均须在0.150—0.262元/千瓦时区间内自主申报电价。该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新能源项目有序发展,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11月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竞价限值海上光伏上限为393.2元/兆瓦时,其他新能源上限为357.0元/兆瓦时;下限统一为160.0元/兆瓦时。本通知印发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应及时发布竞价公告,明确竞价流程、时间安排等具体事项。竞价最终结果由省发改委会同福建能源监管办另行公布。
11月5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海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实施细则》的批复。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
已投产运行时间确定。增量项目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1)增量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2)竞价时间。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次年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增量项目参与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2)竞价时间。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次年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增量项目参与增量项目机制竞价。2025年10月份开展增量项目的首次竞价,竞价主体范围为
市场化改革机制相关政策规定上限的低值,具体按照上海市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方案执行。竞争配置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有意向参与竞争配置的企业向服务单位进行报名并领取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