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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与能源局近日印发第五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共包含3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59万千瓦(其中风电89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重点服务于煤化工、电解铝和纺织制造三大高载能及外向型产业。项目分别布局在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采用“绿电直连”模式,建成后年均可消纳绿色电力约29.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1万吨。此举旨在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节能降碳,促进清洁能源就地转化。此前,新疆已分批推进多处绿电直连示范项目,如哈密伊吾算力示范区和克拉玛依云计算园区项目。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快项目核准、建设与电网接入,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建设,并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助力新疆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与开放优势,服务国家“双碳”战略。(199字)
新疆能源监管办近期对12家存在市场异常行为的发电企业开展集体约谈,聚焦经济持留、串通报价及违反市场规则等突出问题,旨在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电力市场秩序。会上集中宣贯《电力市场异常行为监测与处置工作指引》,明确合规标准与处置流程,并通报了近期监测发现的典型异常行为。监管方要求相关企业正视问题、立行立改,全面开展内部核查,深挖根源、厘清责任,确保整改“见底清零”。同时,企业须对照指引开展全流程自查自纠,覆盖量价申报、合同执行、结算履约等关键环节,排查风险隐患,补齐制度与管理短板,推动合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切实守牢电力市场交易合规底线。(198字)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介绍了《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的核心内容,聚焦工商业光伏等新增新能源项目的电价形成机制。细则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集中式与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须通过省级竞价平台参与机制电价竞争;其中,分布式项目可由聚合商统一代理参竞。竞价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统一机制电价,并设定申报充足率下限以保障充分竞争。机制电量规模综合考虑装机容量、利用小时数及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动态核定,单个项目电量上限与实际并网容量、厂用电率及历史平均利用水平挂钩。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依据投资回收周期设定,起始时间自项目全容量并网次月起算。细则还明确了资质审核、流程公示、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及争议处理等保障机制,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199字)
《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是江西省为落实国家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细则明确,2025年6月1日后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与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及源网荷储等就近消纳项目),须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机制电量与机制电价。竞价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江西电力依托专用平台组织实施,遵循透明、统一、规范原则,覆盖申报、审核、出清、公示、考核全流程。细则细化了并网认定标准、主体资质、分类竞价安排、电量规模核定、价格上下限设定及边际出清规则,并强化投产履约考核、信用管理与争议处理机制,旨在以市场化手段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消纳。(199字)
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2027 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详解风光统一竞价、履约保函规则、聚合商门槛、边际出清机制,附项目收益影响与应对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报道了新疆塔城托里县1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七标段的招标进展。此前,该标段因原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且擅自将核心施工环节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构成非法分包,被宣布废标。8月3日,该项目重新启动招标并公示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规模为15万千瓦(不含升压站),三家候选单位均报出相同单价——2.8元/瓦。公告未披露具体中标单位名称及后续签约情况,仅明确了统一的中标价格及项目基本范围。
新疆电力和静抽蓄配套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7月28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由和静15万千瓦、焉耆25万千瓦、博湖60万千瓦三个子项目组成,并同步建成167.5兆瓦/335兆瓦时储能电站。作为开都河流域千万千瓦级纯绿电清洁能源基地的关键组成部分,该项目年发电量约18亿千瓦时,将与流域水电及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协同运行,显著提升南疆电网调峰能力与运行稳定性。建设过程中,新疆电力克服风沙频发、地质复杂等困难,通过优化设计、工艺创新和精细管理保障高质量交付。项目累计带动当地就业超3000人次,有力支撑巴州经济社会发展,并为南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本文解读新疆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本轮光伏机制电价定为0.259元/千瓦时,较2026年的0.15元上涨72.67%,逼近0.262元的上限;风电电价为0.23元/千瓦时,上涨9.52%,均结束此前持续下行趋势。与此同时,机制电量保障规模显著收窄:光伏从67.64亿千瓦时降至32.31亿千瓦时,风电从130.62亿千瓦时降至79.84亿千瓦时;单个项目申报上限比例由80%下调至50%,叠加太阳能年利用小时数调低至1022小时,实际可获保障收益电量大幅减少。值得注意的是,甘肃、云南同期竞价电价也同步上升,反映全国范围内新能源机制电价正从初期“低价抢装”阶段转向基于真实运营成本的理性回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