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公示,奖励总金额82801227.8元,其中风电项目4个,奖励金额46579672.50元;光伏电站项目1375个,奖励金
额32214809.05元;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7210户,奖励金额4006746.25元。原文如下: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公示为促进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
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化提升项目。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和省级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等政策。积极争取和用好省相关专项资金。严格落实上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
贴息政策。统筹市级工业专项资金对我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予以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经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
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提标升级,积极申报国家规范条件企业。推动风电光伏、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原文如下: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南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提标升级,积极申报国家规范条件企业。推动风电光伏、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4、推动
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减污降碳协同为主要目标,以实际效果为导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将资金分为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两类,主要用于支持环境治理、能源、交通等领域,重点对
建设,调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循环经济、节能环保和生态治理领域。积极争取各类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以及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污染治理、节能降碳和生态环保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
,着力构建“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的全链条工作推进模式,加强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资源,明确推进举措,落实各项任务。(二)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市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
省级、市级财政相关专项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建设。统筹省、市、区三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优先支持遴选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
产业带动能力强、创新发展能力好的企业项目纳入省级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库。用足用好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等,支持
烟台市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低碳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实施等。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每年评选一批典型示范应用场景,授予荣誉称号,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
,精准承接省级“8+4”、省级工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统筹用好用足省“民营经济32条”、衢州市“民营经济42条”政策包,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迭代优化我县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
发展若干政策,争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支持重点行业设备更新。争取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交通运输
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精准承接省级“8+4”、省级工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统筹用好用足省“民营经济32条”、衢州市“民营经济42条”政策包,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
、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迭代优化我县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争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支持重点行业设备更新。争取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