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19-03-09 18:49:31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年限)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往年结转项目继续执行原扶持政策。

第三条(资金来源)

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扶持新能源发展。

第四条(支持范围)

(一)风电

1、陆上风电项目

2、海上风电项目

(二)光伏

1、光伏电站(全额上网)

2、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包含个人光伏发电)

3、光伏项目须纳入国家年度规模计划,已享受光电建筑补贴的项目不再奖励。

(三)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新能源推广工程及示范项目

第五条(支持方式)

(一)对于风电、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陆上风电:0.1元/千瓦时,

海上风电:0.2元/千瓦时,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二)如市场成本和国家补贴政策变化较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可对年度新申请项目度电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三)其他项目的扶持方式和标准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已享受其他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

(一)各区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具备新能源项目审批权限的管委会应认真梳理并于每年8月底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计划报市发展改革委。扶持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应包括:计划申请项目类别、数量、基本情况和扶持金额等内容。

(二)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区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管委会申报计划进行统筹平衡,结合上海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规模计划,编制提出下一年度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于每年9月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申报程序)

(一)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每季度初将组织开展一次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投资主体应在项目投产发电后,向项目审批的区发展改革委或管委会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个人光伏项目采取打捆的方式,由各供电公司向所在区发展改革委代为申报。

(三)区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管委会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0号之前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已列入往年专项资金支持目录的项目不需重复申报。

第八条(申报材料)

享受度电奖励的项目应填写申请表,提供项目批复文件、电网部门出具的发电量证明文件。

第九条(项目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已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后形成审核意见。项目评审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项目是否符合本市新能源发展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和产业政策等;

(二)项目是否对推动本市新能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项目是否对促进本市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生产具有良好的带动示范效应;

(四)项目是否具有很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五)项目单位或个人是否信用状况良好;

(六)市政府有关规定需要评估和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结果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每季度第一个月末对新增度电奖励项目目录予以公布,并抄送各相关区发展改革委、管委会和市电力公司。

项目从列入目录后的当季度开始计量奖励电量。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

市电力公司每季度第一个月20号之前将享受度电奖励的项目上季度实际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汇总,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将资金统一拨付给市电力公司,市电力公司应在收到财政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转付给各项目投资主体。

第十二条(监督和管理)

(一)各区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管委会负责对各自申报扶持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市发展改革委可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扶持项目进行抽查和后评价。项目需定期报送电量运行数据,并作为今后抽查和后评价的依据。对未通过检查评价的项目,将视情况停止对项目的资金扶持。

(三)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四)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截留、挪用、滞留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扶持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6年12月2日起实施。2014年4月发布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同时废止。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3/09/303572.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主任委员梁志鹏荣获2025年度“光能杯”光伏灯塔奖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6 09:44:50

2026年1月15日,第七届"碳索企业家"跨年分享会暨2025年第十三届"光能杯"光伏行业颁奖盛典在苏州盛大举办。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主任委员梁志鹏凭借其前瞻的战略视野、持续的创新实践以及对光伏行业的杰出贡献,荣获2025年度“光能杯”光伏灯塔奖。梁志鹏主任委员此次获奖,不仅是对其个人在可再生能源领域长期贡献的高度认可,也体现了行业对政策引领与产学研协同创新价值的充分肯定。

上海2026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草案)公示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16 09:34:58

1月14日,上海市2026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草案)公示,文件指出,光伏电站项目46个,奖励标准按0.1元/千瓦时,装机量达到238MW;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821个,装机量达到12MW;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937个,执行居民用户电价的学校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发电量,标准0.12元/千瓦时),装机量达到593.7MW。

国际能源署发布《加速东盟可再生能源增长》报告:2018—2024年,光伏装机激增6倍,逼近35GW来源:水电总院国际部 发布时间:2026-01-14 10:40:41

近日,国际能源署(IEA)发布专题报告《加速东盟可再生能源增长》。报告深入剖析了东盟地区在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扩容过程中的核心瓶颈,并结合全球实践经验,提炼出一系列可行的政策应对思路。

中节能太阳能:2025年收到补贴资金33.18亿元来源:中节能太阳能 发布时间:2026-01-14 10:00:27

太阳能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共收到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33.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2.90%,其中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31.5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5.64%。

中节能:2025年收到可再生能源补贴33.18亿元,同比增长143%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3 15:59:36

1月13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共收到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33.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2.90%,其中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31.5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5.64%。中节能表示,上述公司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回收将改善公司光伏电站的现金流,对公司未来光伏电站的运营产生积极影响。

5.3GW!沙特第七轮光伏风电招标入围名单:国电投、中电建、国能、金风、远景、晶科等来源:海外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1-12 10:05:32

1月初,沙特电力采购公司(Saudi Power Procurement Company)正式发布第七轮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NREP)相关光伏风电 IPP项目合格开发商名单。国家电投、中国电建、国家能源集团、金风、远景、晶科等多家中国企业赫然在列,参与角逐沙特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招标项目之一。

光伏431783万元!国家电网公布第5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1-09 17:03:51

2025年11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923662万元,其中:风力发电413038万元,太阳能发电431783万元,生物质能发电78841万元。

五部委:推进工业绿色微网建设,新建风光就地消纳60%以上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26-01-09 14:21:01

通知要求,工业企业和园区新建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每年就近就地自消纳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分布式光伏可通过聚合方式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 20%。

中巴新能源巨头携手,物理AI助力巴西打造全球绿色能源枢纽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26-01-09 11:05:53

基于此协议,依托远景端到端全栈技术能力,及CdV的陆上风电开发经验,双方将以AI赋能的全链条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联合推动深化风机的本地化供应链,带动设备制造、工程服务、技术培训等全产业链协同,以及储能系统、绿氢、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新能源产业链在巴西的转移发展,并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和技术进入巴西市场,为巴西打造全球绿色能源枢纽注入强劲动能。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解读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3:14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1:32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