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项目1375个,奖励金额32214809.05元;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7210户,奖励金额4006746.25元。
此次申报范围为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产的符合《办法》管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5月10日,江苏省盐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围绕《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示范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的风电、光伏、氢能、
4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4年第一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补贴0.35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0.9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针对“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等源头减碳路径,围绕绿氢、风电、储能、高碳燃料清洁利用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为我省能源系统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
近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4年市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共计八项,其中包含光伏发电开发利用财政补助。根据计划,对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于次年给予补助,补助期为2023年至2026年。对纳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常熟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按照30%进行补助,对其他县级市(区)按照15%进行补助。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东发改〔2023〕95号),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培育和应用推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2016〕7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低碳转型,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拨付资金的核实确认工作。经市电力公司统计、申请,并委托市节能减排中心评估核实,将13644个项目纳入2023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
6月28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目录的通知,共有1155个项目拟纳入奖励目录,总装机容量421168.597千瓦。其中,海上风电项目1个(合计206400千瓦)、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31
5月3日,广东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支持范围涉及两大专题: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题2: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