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目前金华中院决定对债务人进行预重整,是否裁定受理债务人重整将由金华中院依法审查决定。
1月4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典型案例申报范围包含光储融合、建筑光伏、交通运输应用、农业农村应用、光伏制氢/氨/醇、水上光伏、光伏绿色化、关键信息技术、先进光伏产品、新型设施和实证检测10个方面。申报主体为案例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关应用单位、制造企业、案例所在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光伏系统安装在建筑上的,应具备应急自动断电功能,并与建筑本体牢固连接,保证结构安全、防火安全和不漏水不渗水,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要确保主导功能不受影响。
12月2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在新能源云平台开展奖励目录线上申报。其中:自然人户用光伏由电网企业代为线上申报;企业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线上申报,电网企业应及时完成线上初审,并及时通知投资主体上传加盖双方公章的奖励资金申请表。对1-2月和7-8月申报的企业投资项目,电网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其他时段申报项目,电网企业可按月集中统一审核。变更项目和上海石电能源经营范围内的项目通过线下申报。
1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其中,在先进光伏产品范畴中,包括高转化效率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柔性太阳能电池,以及相关产业链配套高质量、高可靠、低成本设备及材料等方向。
12月15日,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县级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嘉善县境内依法合规建设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嘉善县境内依法合规建设并网、符合条件但此前未申报补助的项目进行专项资金补助。
在“双碳”战略引领下,我国光伏技术创新再迎里程碑进展。近日,南京大学谭海仁教授课题组联合仁烁光能产业化团队,在清洁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其研制的平米级商业化钙钛矿光伏组件,不仅实现了绿色环保制备,更在转换效率与产品可靠性方面双双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行业范围清单〉的通知》,旨在拓展基础设施REITs的发行范围,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并发布了符合条件的15类可申报项目,包含能源基础设施。我委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并结合各方面意见,适时修订《清单》,并动态完善有关项目申报要求,更好发挥基础设施REITs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11月24日,河北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拟申请纳入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公示。项目业主涉及中广核、华电、三峡、国家电投、中国电建、河北交投、明阳智能、金风科技等。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共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根据文件,各市能源局要统筹全市风光资源禀赋、国土空间规划、电网架构现状、新能源消纳能力及电力接入条件,综合考虑已安排风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域电网发展规划,拓宽思路,科学规划布局,并与“十五五”规划做好衔接,积极申报省级风光基地项目。
国家能源局近日公布了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名单,“河北张承唐氢能区域试点”位列其中。该试点由张家口市能源局、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向国家申报,海泰新能承建的康保—曹妃甸氢气长输管道项目作为试点总体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入选。海泰新能康保—曹妃甸氢气长输管道项目是区域试点的关键输配设施,项目建成投运后,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超600万吨,具有显著的节能减排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