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系统性和指导作用弱,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一定程度失衡
虽然我国颁布了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以及风电、太阳能等系列十三五发展规划,但就实施情况看,电力规划的系统性和指导作用偏弱化。规划中提出的风电
、光伏发电的发展规模(2.1亿千瓦、1.05亿千瓦),既远低于实际发展规模和可能发展潜力,也低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建设规模和布局(风电2.4亿千瓦,光伏为1.6亿千
十三五以来,我国电源结构继续优化,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过35%,可再生能源消纳总体有所改善。但是,为了落实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比重、推动能源革命的战略任务,我国必须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装机和电量
可再生能源消纳补偿机制,在现货电力市场完全建立前,合理界定辅助服务的范畴和要求,将辅助服务费用纳入电网购电费用,或者作为电网系统平衡成本纳入输配电价中。
01
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消纳现状
十三五以来
。
亟待制定的行业标准
随着十三五新能源规划的出炉,业内普遍认为光伏发电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但是在增长的大趋势下,行业也面临着风险。
一般认为,农业光伏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也就是直接用于农产品
分摊,农业部分的建设成本每亩可以节约超过1万元。更重要的是,光伏和农业在土地利用上可以互补,这种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的生产方式,可以增加单位面积土地产出,更好地发挥土地的收益潜力。
但是,向阳部分铺设
协调发展。
一是加强新能源十三五规划与电网规划、火电等常规电源规划的协调。电网结构、通道规划与新能源布局协调,常规能源与新能源规划相协调,新能源消纳与负荷增长区域相协调。二是在新能源集中地区,建立和完善
瓦时,弃风率4.77%,同比下降8.54个百分比,光伏弃电量4.84亿千瓦时,弃光率6.44%,同比下降0.72个百分比。
(四)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及电网规划情况
1、新能源发电规划
根据宁夏能源发展
”规划》《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可再生能源规划的出台,为十三五期间,尤其是北方冬季采暖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提出了重要理论指导依据。 当前,我国北方地区
现状,东莞供电局目前已建立起市镇两级政府间的能源合作协商机制。在市级层面,广东电网公司与东莞市政府签署了十三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由市政府和东莞供电局联合推动东莞电网升级行动,全面加快电网发展和综合
能源建设布局;在镇区层面,该局分别与松山湖、谢岗、麻涌等镇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把政企合作加强电力规划、综合能源规划作为协议的重要内容,双方共同推动综合管廊的合作投资建设与分布式光伏、分布式燃气、分布式储能等综合能源业务发展。
实施、评估和考核机制时根据技术、产业发展阶段和享受的发展激励政策区分对待。
(二)配额指标测算方法
当年的指标设定综合考虑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电力消费总量、国家能源规划和年度建设
计划的制定、全国重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情况等。《办法》同时给出了2020年(五年规划期结束年)的指导性指标,依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当前各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二者综合考虑后得出指导性的指标
能源趋势以及发达国家能源态势的规划,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规划比例,并要注意到规划滞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包括与实际发展不匹配、土地税收政策不匹配、补贴滞后、电网建设等。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
增强的信心和共识。近日,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在接受中国能源报的专访时如上表示。
提高可再生能源规划比例
记者:您作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亲历者和参与者,对当前的新能源行业有哪些最新的发展建议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决破除省间壁垒,完善交易机制,大力推动清洁能源与煤电等化石能源进行发电权置换;完善新能源补贴机制;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综合运用好清洁能源的减排效益。
此外,要加强
推动整个电力行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创新建设。平台深度融合能源科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及人工智能技术,将立足于为政府、企业提供覆盖新能源规划、设计、建设等全产业链服务。目前的服务涵盖功率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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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8年能源工作,推进“十三五”能源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
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规划实施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组织开展“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能源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机制,全面评估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落实情况,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