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须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时间:2025-11-26 16:14:10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全面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明确分布式光伏划分标准,区分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各市要统筹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发展需求,提出地区发展规模,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开发建设。明确备案机关及权限,按“谁投资、谁备案”确定备案主体,加强备案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项目需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利用非自有场所建设的,须与所有权人签订使用或租用协议。电网企业要差异化制定接入制度,优化简化流程,做好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及信息公开。

同时,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电网企业,依据国土开发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电网消纳能力等开发建设条件,编制市级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计划,明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等,于当年1月底前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备案。各电网企业应配合建设计划编制工作,提供本地区电网建设规划、新能源消纳、可接入容量等相关信息。电网企业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积极开展配套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新建项目须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存量具备条件的项目按产权分界点推进改造,以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明确新旧政策衔接。对于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于2025年5月1 日之后并网投产,且利用农业大棚和禽畜棚舍屋顶等建设,以及在其它合法合规建设的屋顶上建设的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自治区能源局将另行组织项目评估。评估通过后,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并履行备案变更等手续。项目业主可按照自治区能源局要求,及时提交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的申请。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桂能新能〔2025〕44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完善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

全面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明确分布式光伏划分标准,区分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各市要统筹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发展需求,提出地区发展规模,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开发建设。明确备案机关及权限,按“谁投资、谁备案”确定备案主体,加强备案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项目需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利用非自有场所建设的,须与所有权人签订使用或租用协议。电网企业要差异化制定接入制度,优化简化流程,做好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及信息公开。

二、明确上网模式,实行差异化管理

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或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三、完善电网承载力评估机制

各电网企业应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及消纳情况的统计预测分析,以季度为周期对本经营区内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进行分析与预警,动态评估各县(市、区)、各乡镇、各台区分布式新能源消纳能力。各地方电网企业应于每季度首月15
日前将本经营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及消纳情况、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结果、承载力提升举措报送经营区所在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广西电网公司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备案,将并网及消纳情况在各电网企业网上营业厅(广西电网:/或“南网在线”APP;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index.php;广西百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index.html)发布。

四、制定分布式光伏建设计划

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电网企业,依据国土开发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电网消纳能力等开发建设条件,编制市级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计划,明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等,于当年1月底前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备案。各电网企业应配合建设计划编制工作,提供本地区电网建设规划、新能源消纳、可接入容量等相关信息。电网企业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积极开展配套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新建项目须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存量具备条件的项目按产权分界点推进改造,以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自治区能源局根据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计划落实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意见。

五、持续做好备案管理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跨设区市项目由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县(市、区)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备案信息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并在项目建设内容中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类型及上网模式。

六、及时开展建档立卡,支持能源绿色发展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建成并网一个月内,在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完成建档立卡填报工作。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由电网企业负责填报;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由项目投资主体负责填报。县级电网企业按月向同级能源主管部门提交当月新增并网项目信息(不含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督促项目业主及时填报建档立卡。

七、明确新旧政策衔接

对于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于2025年5月1 日之后并网投产,且利用农业大棚和禽畜棚舍屋顶等建设,以及在其它合法合规建设的屋顶上建设的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自治区能源局将另行组织项目评估。评估通过后,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并履行备案变更等手续。项目业主可按照自治区能源局要求,及时提交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的申请。

八、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压实工作责任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国家及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各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会同属地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好分布式光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自治区能源局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11月10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11/26/50013483.html
责任编辑:周末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一地拟清理354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9 08:53:09

庐江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发布通知,拟对全县354个长期未开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清理工作。这些项目均系已获接入系统方案答复但超一年未开工建设,覆盖城区及各乡镇,类型包括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自然人户用,装机容量多为15kW至80kW。此次清理依据合肥市发改委2025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强化分布式光伏项目全流程管理,推动项目建设合规有序。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至8月6日;项目方如拟继续建设,须在公示期内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完成10%以上光伏组件安装为认定标准。

2.16元/W!河南平顶山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08 06:32:07

本文介绍了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结果。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实际总装机容量为5826.24kWp,属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经公开招标,陕西中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1262.355415万元,折合单价约2.16元/瓦。该价格体现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成本水平。文章同时提及该项目招标主体为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并附有相关招标公告信息,旨在公示中标信息并反映项目基本建设条件与采购进展。(198字)

大理凤仪机场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绿能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08 06:21:04

绿能集团大理凤仪机场分布式光伏项目仅用46天全容量并网,创“绿能加速度”;装机0.335兆瓦,年发绿电54万度,减碳449吨。系其在滇第7个机场光伏项目,“光伏+机场”融合项目已投产9个、总装机65兆瓦,打造可复制的绿色机场样板。

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时间存在异议来源: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8 06:16:21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部分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结果进行更正并重新公示。此次调整源于2026年6月18日至28日开展的首轮公示,依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优化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事宜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6〕148号)要求,公布了昆明市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相关项目的并网时间清单。公示期间,若干项目业主就所列并网时间提出异议;经昆明供电局核查,确认异议属实。为保障认定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主管部门对存在争议的项目信息予以核实修正,并启动第二次公示程序。

浙江杭州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7 15:12:29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6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放容量信息。该公示旨在公开全市范围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新增并网的电力容量限额,为拟建项目提供接入电网的前置参考依据。公示内容涵盖各区、县(市)的可开放容量数值,反映当地电网承载能力及消纳空间现状,是地方政府统筹新能源发展与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管理举措。此举延续了杭州对分布式光伏“先公示、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有助于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合理申报,避免因容量饱和导致并网受阻。公示数据将作为后续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等环节的关键依据之一。

佛山市名创染织有限公司370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来源:光科能源 发布时间:2026-07-03 09:59:02

佛山名创染织370kW屋顶光伏项目并网发电,年发绿电42万度,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降低用电成本、减少碳排放330吨/年,等效植树1.8万棵;兼具屋顶隔热降耗、盘活闲置资产等多重效益,树立纺织业低碳转型标杆。

1.7GW!浙江绍兴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6:25

绍兴市发改委于7月1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全市共7个区、县(市)合计可开放容量为1745.81兆瓦(即1.7吉瓦)。其中,嵊州市和新昌县因电网接入压力较大,被列为黄色预警区域;其余5个地区均处于绿色预警状态,表明具备较好的并网条件和容量余量。该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容量指引,便于提前规划和申请并网。需注意的是,实际可开放容量可能随电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项目申请时的实时数据为准。

江苏泰州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来源:国网泰州供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26 10:15:16

本文介绍了国网泰州供电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泰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依据国家能源局及江苏省发改委最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政策,泰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国网泰州供电公司,对全市电网承载能力开展动态测算与综合评估,形成截至2026年6月17日的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数据。该结果覆盖市、县(区)三级行政区域,按电压等级分类公示了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及10(20)千伏公用变压器的分布式电源可开放容量。通知明确,各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等渠道查询具体区域容量信息,相关数据自2026年6月18日起正式执行,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接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江苏13市最新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公布来源:各地级市国网官网 发布时间:2026-06-25 16:52:36

江苏省13个地级市国网供电公司近日陆续公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信息。此举旨在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各市根据本地电网承载力、负荷特性及配网改造进度,动态评估并公开当前可接纳的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为项目投资方、开发商及农户提供透明、及时的接入指引。通知覆盖南京、苏州、常州等全部13个设区市,体现了全省统一部署、分级落实的新能源并网服务机制。该数据将定期更新,以支撑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并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江西机制电价竞价新规解读:继山东、河南、广西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2027年起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5 13:47:32

6月16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明确: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索比光伏网对这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拆解,综合政策原文、国家136号文框架、四省政策对比及官方数据,形成这份深度报告,覆盖:*修订稿五大核心条款逐条解析、山东、河南、广西、江西四省政策对比(含河南存量/增量双轨规则详解)、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被排除背后的三层政策逻辑、被排除之后是否还有"更值钱的路"——绿电交易的真实账本、2026年抢装窗口期的实操建议与风险提示。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