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ST沐邦(SH:603398)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八航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产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国内保理合同》涉及到的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近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本次划扣三笔,合计划扣金额130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累计被划扣2.54亿元。
公告指出,2024年8月6日,产投保理公司与广西沐邦签订了《国内保理合同》,并且与八航公司、内蒙豪安签署了《参加协议》、《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等系列附件,并根据以上合同及附件约定于2024年8月13日取得由八航公司背书转让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据金额为78.4万元;于同年8月13日、8月14日同时取得由内蒙豪安背书转让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十四张,票据金额合计为 5,855.44万元。因上述票据到期后未能按期兑付,产投保理公司对出票人广西沐邦、承兑人沐邦高科、承兑保证人内蒙豪安及背书人八航公司和内蒙豪安向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各方最终达成调解。
因公司未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产投保理公司向红谷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红谷滩法院于2025年10月11日向*ST沐邦下发了《执行通知书》((2025)赣0113执9471号、(2025)赣0113执9472号),并于2025年11月3日和6日自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强制划扣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3,076,054.11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合计为2.85万元,其中2.6万元处于冻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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