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8月25日对外公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这份政策有哪些关键要素,与新能源电力有哪些核心关联点,我们一起来看下:

一、总体要求与新能源电力的核心定位
政策以服务 “碳达峰碳中和” 为核心,明确新能源电力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支撑 —— 通过碳市场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流向新能源电力领域,助力其从 “补充能源” 向 “主体能源” 转型,为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基础电力保障。
核心目标间接指向新能源电力发展:
2027年:全国碳市场覆盖工业主要排放行业,将倒逼高耗能行业(如钢铁、化工)增加新能源电力使用,扩大新能源电力需求;自愿减排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新能源电力项目(光伏、风电等)将成为该市场核心减排供给来源。
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市场,新能源电力的减排效益(核证自愿减排量,即 CCER)将获得更广泛认可,进一步提升其市场化价值。
二、自愿减排市场:新能源电力的核心价值兑现渠道
1. 新能源电力是 CCER 的重要供给方
政策明确 “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光伏、风电、储能配套新能源等项目,因减排效果清晰、数据可监测(如发电量对应二氧化碳减排量),是该领域的核心项目类型。这些项目通过开发、审定、核查后,可生成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成为自愿减排市场的关键减排资源。
2. 新能源电力 CCER 的应用场景被重点推动
倡导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在绿色供应链管理、大型活动碳中和、履行社会责任中,优先使用新能源电力生成的 CCER 抵消碳排放,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发挥表率作用,直接扩大新能源电力 CCER 的市场需求。
政策提出 “完善CCER抵消规则,提高国际认可度”,助力新能源电力 CCER 服务企业国际履约(如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和产品碳中和,为新能源电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撑。
三、强制碳市场:新能源电力的间接需求拉动器
1. 为高排放企业提供减排替代方案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市场)中,煤电、钢铁等高排放企业需按要求清缴碳排放配额。政策允许企业 “合理使用 CCER 抵消配额清缴”,新能源电力CCER可作为重要抵消工具,帮助高排放企业降低履约成本 —— 这将间接推动高排放企业主动采购新能源电力 CCER,或直接增加新能源电力消费(减少自身排放),形成对新能源电力的间接需求。
2. 配额总量控制倒逼能源结构向新能源转型
政策明确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2027 年对碳排放总量稳定的行业(如电力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这一要求将进一步压缩煤电等化石能源的排放空间,倒逼电力系统加快风光等新能源电力的替代,从能源供给侧推动新能源电力规模化发展。
四、政策协同与金融支持:为新能源电力降本增效
1. 与绿电、绿证政策衔接,保障价值不重复计算
政策提出 “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制度衔接”,明确避免新能源电力的减排效益重复计算(如已获得绿证的新能源电力,其 CCER
开发需符合统一规则),保障新能源电力在碳市场、绿电市场中的双重市场化价值有效兑现。
2. 碳金融工具助力新能源电力项目融资
政策鼓励 “开发与 CCER 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如碳质押、碳回购)”,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新能源电力企业可将持有的CCER 作为质押物申请融资,或通过碳回购提前回笼资金,有效降低新能源电力项目的投资回收压力,加速项目落地。
在此次碳市场政策中,新能源电力的角色明确:既是自愿减排市场的核心减排供给者(通过 CCER 兑现减排价值),也是强制碳市场的间接需求拉动对象(助力高排放企业减排)。政策通过扩大 CCER 应用场景、推动国际互认、衔接绿电政策、创新碳金融工具,全方位为新能源电力的市场化发展铺路,加速其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提升,最终服务 “双碳” 目标与绿色低碳转型。
点击查看政策全文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202508/content_7037718.htm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8/27/500070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