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贵州零碳园区申报启动

来源:光伏們发布时间:2025-07-22 10:41:49

近日,贵州、江苏陆续发布省零碳园区申报公告。

7月17日,贵州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通知表示,每个市(州)申报园区原则上不超过2个。

7月21日,江苏发改发布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及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3个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2、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3、基本条件。申报主体需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并提出,要以项目储备建设为抓手,支撑推动零碳园区建设目标有序达成。围绕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一批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项目;围绕园区产业提档升级,挖掘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培育、节能降碳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围绕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打造一批虚拟电厂、多能互补、工艺流程再造、碳捕获封存利用等项目。推动形成全省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储备库,实施项目清单化管理和滚动化更新机制,支持符合条件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原文见下:

为做好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推荐工作,扎实推进我省零碳园区建设,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及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高标准申报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

以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为契机,推动有条件的园区集聚零碳创新要素、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有效应对国际绿色经贸规则,打造若干个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零碳园区标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2、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3、基本条件。申报主体需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二)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把关,推荐条件好、意愿强的园区进行申报,名额不限。

2、编制申报书。申报园区要依据《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大纲》要求编写申报书,对照《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进行核算,按照《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规划分析,加强目标可行性分析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测算,系统梳理支撑零碳目标实现的项目储备清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清单和应用场景清单。

3、报送材料。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将申报主体名单、申报书等书面材料,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7月31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逾期视为无申报)。

4、评价推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评审,形成推荐结果,并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高质量统筹全省零碳园区工作推进

统筹申报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和宣贯《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作,注重省级部署和园区创新相结合,推动全省零碳园区的重点项目、技术和应用场景的清单化管理和常态化实施,打造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因地制宜的零碳园区典型,促进我省园区低碳零碳发展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

(一)高质量推动对标建设。对照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建设指标体系,参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的指标体系,指导各地对标开展零碳园区建设。此次申报中符合条件的园区将纳入我省零碳园区培育库,实施全程跟踪、定期调度。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贴息、场景开放、壮大耐心资本、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加大对零碳园区支持力度。

(二)常态化做好项目储备。以项目储备建设为抓手,支撑推动零碳园区建设目标有序达成。围绕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一批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项目;围绕园区产业提档升级,挖掘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培育、节能降碳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围绕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打造一批虚拟电厂、多能互补、工艺流程再造、碳捕获封存利用等项目。推动形成全省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储备库,实施项目清单化管理和滚动化更新机制,支持符合条件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三)前瞻性推动技术创新。以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为引擎,推动零碳园区的“四链”融合。鼓励园区加大研发投入,加快零碳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和基础材料、关键装备攻关,在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多能联供、柔性生产、氢能冶金、绿色炼化、CCUS等方面取得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的创新成果。鼓励围绕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实时电碳因子溯源、产品数字护照等智能化数字化领域开展技术创新。推动形成全省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库,促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为强化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四)创新性探索应用场景。以应用场景为驱动,加速低碳零碳产品、装备和技术的应用推广。鼓励园区根据自身特色,推行可用屋顶光伏全覆盖、光储充一体化、车网互动、氢能交通等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一个窗口”审批、园区碳普惠、绿色出海服务、绿电服务站、零碳综合服务商等政策服务场景。推动形成全省零碳园区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库,为同类型园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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