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乐山电力发布关于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公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85号)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次调整涉及峰平谷时段划分、尖峰电价机制以及电价执行范围等多个关键方面,对乐山电力的经营业绩产生了直接影响。
此次调整建立了季节性差异化分时电价机制。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变为10、8、6小时,这种调整可能是基于夏季用电高峰的特点,通过拉长高峰时段,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缓解电网压力。春秋季峰平谷时长调整为7、7、10小时,将部分高峰时段从春秋季转移到了夏季,这反映出不同季节用电负荷的差异。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或许是考虑到冬季用电负荷相对稳定,无需进行较大调整。
尖峰电价机制调整
政策取消了12月、1月的尖峰电价,这可能与冬季用电高峰相对平缓有关。同时,将7月、8月尖峰电价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进一步强化了夏季用电高峰的调控力度。此外,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在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35℃时,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这一举措能够更精准地应对高温天气带来的用电高峰,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电价执行范围调整
用电负荷(容量)在50千瓦(千伏安)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而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这一调整给予了小型工商业用户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有助于提高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对乐山电力的影响
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对乐山电力的经营业绩造成了明显影响。由于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工商业用户会根据新的分时电价机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以降低用电成本。这将导致乐山电力全年销售均价有所降低。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电力业务收益850万元左右。不过,该测算仅为初步数据,最终影响金额还需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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