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
优先保障完成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十四五”规划目标,兼顾中长期发展,综合考虑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外送电量、电网消纳能力、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结合项目建设周期、各市开发潜力,本年度拟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270万千瓦。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同时,为保障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项目用地需求,涉及的云冈、新荣、左云、浑源、灵丘、广灵6县区本年度暂不安排风电、光伏项目。
文件明确要求,优先支持资源条件好、土地条件成熟、送出条件好、能尽快建成并网的项目,申报项目应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同时,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央企驻晋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此外,根据文件要求,各方要遵守国家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不正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须为同一主体,严禁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违者取消转让方和受让方参与全省范围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资格。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