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ST爱康(SZ:002610)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4)浙0522破申28号】和《通知书》【(2024)浙0522破申28号之二】,债权人江阴康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浙江爱康光电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长兴法院申请对浙江爱康光电进行破产重整。长兴法院已对被申请人浙江爱康光电破产重整一案以“破申”案号登记立案。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浙江爱康光电资产总额25.13亿元,负债总额15.62亿元,净资产9.51亿元。
长兴法院认为,申请人江阴康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爱康光电的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其申请主体适格。现浙江爱康光电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具有重整价值,并且通过重整有获得重生的可能,故申请人要求对其进行破产重整,符合法律规定,长兴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ST爱康表示,长兴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浙江爱康光电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浙江爱康光电拟通过重整程序与战略合作伙伴、股东及债权人积极沟通,保护出资人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尽快复工复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重整不成功,本次破产重整将转为破产清算。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