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发布时间:2024-05-05 14:14:09

依据当前政策背景与实践经验,复合光伏项目如未能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用地政策等要求开展建设和运营,则将引发光伏阵列区土地使用权被收回从而导致项目无法持续运营的风险。

本文从国家与部分地方两个层面展开,围绕草光互补、林光互补、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常见复合光伏项目类型,总结梳理复合型光伏项目的列阵用地政策以及建设运营要求,同时提出相关合规风控建议,供大家参考。

前言

相较于普通单一光伏项目,复合光伏项目的用地政策更为灵活,因此越来越多的项目开始采用复合的方式建设。然而,随着复合光伏项目的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攀升,各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乱象层出不穷。

例如,部分企业在开发建设复合光伏项目的过程中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用地行为。同时,部分复合光伏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未能对列阵用地进行有效利用,在项目投产发电后仅对土地进行形式化的农业生产,“重光轻农”“重光轻渔”和“因光废耕”等事件频发。

因此,近年来部分地区监管部门对复合光伏项目进行了重点核查,如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11月2日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核查的通知》,要求重点核查复合光伏项目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以及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并曾一度暂停对占用耕地光伏项目的备案;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也于2022年5月11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市县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以农为主、光伏为辅,农业与光伏产业互补共赢,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同样于2023年7月19日要求对单纯依赖光伏发电而对农用地进行抛荒、撂荒的“农光互补”“林光互补”项目进行排查处理。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简称“12号文”),明确复合光伏项目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并对光伏方阵用地的土地类型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要求复合光伏项目应按照各地结合实地确定的建设和运营标准执行。

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要求

(一)国家层面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二)地方层面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复合光伏列阵用地范围及建设运营要求

基于以上第二部分所述的规定,同时根据《草原法》《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0号—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10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笔者将常见的复合光伏项目类型,即草光互补、林光互补、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的光伏列阵用地范围以及项目建设和运营要求总结如下:

(一)草光互补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二)林光互补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三)农光互补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四)渔光互补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复合光伏项目投资合规建议

复合光伏项目的用地政策相较于普通单一光伏项目更为灵活,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会有更多的要求和规定,笔者团队服务过多家复合光伏项目投资企业,近期出现了部分项目因运营的复合光伏项目所占农用地没有任何种植和产出,在事实上没有实现“复合”,被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按照占用耕地(农用地)的一般情形进行全额征税的情况,对项目收益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因此,结合本文的内容,我们建议复合光伏项目投资企业在投资建设复合光伏项目时,应确保项目用地许可等合规性手续办理齐全完备,编制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并按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严格遵守项目所在省市复合光伏的建设和运营要求,确保维持项目用地原有农渔林草业生态水平,避免“重光轻农”“重光轻渔”等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复合型光伏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原标题:上电说法 | 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05/05/378035.html
责任编辑:zhanhy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正式开工!来源:肥西发布 发布时间:2026-07-21 09:12:23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山南镇店阳新能源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该项目总投资5.14亿元,租赁约2600亩塘口水面建设光伏阵列,配套建设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1603平方米的升压站(含综合楼、配电楼等四座建筑)。建成后预计年产值约3800万元,可带动当地村集体经济年增收超200万元;每年节约标准煤约4.6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59万吨。为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山南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高效完成青苗摸排、地勘、租赁补偿协议签订及国资处置等前期工作,实现地块与塘口筹备同步推进、如期开工。

国家能源集团1.15GW光伏项目用地获批来源:阿坝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08:47:23

阿坝茸安光伏项目获四川省政府正式批准用地,标志着这一国家能源集团在川装机规模最大的光伏项目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位于阿坝县茸安乡,总装机容量115万千瓦(即1.15GW),占地约2.7万亩,含350个光伏方阵及2座220千伏升压站(占地49.5亩)。作为四川省2026年新开工重点项目,该项目年均利用小时数达1538小时,预计年发电量17.68亿千瓦时,是支撑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关键工程。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将依据批复要求,加强用地全过程监管,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项目依法合规加快建设,助力高原光能资源向经济动能转化,服务全州绿色高质量发展。(199字)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AWT2026 | Solar Together!正泰新能与越南伙伴燃动绿色盛宴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7-15 10:08:06

7月10日,正泰新能20周年系列活动之Astronergy World Tour 2026(AWT2026)越南站在胡志明市成功举办。本次活动汇聚越南光伏产业链及能源转型领域百余位核心嘉宾,聚焦越南当地电力短缺核心痛点,深度探讨光伏技术落地应用的创新路径,助力越南加速推进能源独立进程,全面赋能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现场合影作为正泰新能全球品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Astronergy World T

走进JA晶澳:在全球化经营中重构法务合规价值来源:JA 晶澳 发布时间:2026-07-15 10:06:09

光伏企业出海步入本地化深耕阶段,法务合规亟需从“后台支持”升级为“战略守门人”。7月10日,JA晶澳联合幂律智能举办AI赋能法务活动,聚焦合规体系有效性建设、AI全链路审查落地及“人+数字员工”协同新模式,展现全球化经营中法务前置参与、数智驱动的前沿实践。

天合光能助力菲律宾RASLAG 4光伏电站获合规认证,持续赋能东南亚绿色电力发展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7-14 09:29:37

天合光能供货的菲律宾RASLAG 4光伏电站(36.65MW)正式获能源监管委员会合规认证,2024年10月并网,年均发电48GWh,可满足2万户家庭用电,减碳3.4万吨/年。项目彰显天合光能在东南亚本土化布局成效与大型地面电站落地实力。

云南大理州810.45MW风、光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大理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3:30

云南省大理州于7月10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轮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配共纳入1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达81.04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合计65.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合计15.345万千瓦。所有项目均实行市场化配置机制,风电项目参照光伏模式开展竞配,但开发建设须遵循国家及云南省风电相关管理政策。项目建设计划明确:统一于2027年2月开工,目标在2027年10月实现全部并网投产。该批次项目是大理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公平、公开、择优方式优选投资主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四川省征求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7 13:52:48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安徽霍邱县启动北部片区集中式光伏投资开发及新型储能运营合作单位二次比选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07 09:46:33

霍邱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6日启动北部片区集中式光伏与新型储能项目合作单位的二次竞争性比选。该项目旨在依托当地光照资源,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并服务“双碳”目标。其中,集中式光伏装机规模约120MW,由中选单位与比选人霍邱县蓼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从申报、投融资、建设到运营维护的全流程;新型储能项目由比选人投资建设,中选单位承担为期20年的兜底运营。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要求申报企业具备50万千瓦以上控股光伏电站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比选响应文件须于2026年7月27日前通过优质采平台电子提交。(199字)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江苏沿海最大渔光互补滩涂光伏项目上半年发电2.61亿千瓦时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1:00

本文介绍了江苏沿海最大渔光互补滩涂光伏项目——南通启东吕四海域一期工程上半年运行成效及监管保障情况。该项目依托5850亩潮间带滩涂,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复合模式,建成121个光伏单元,上半年发电2.61亿千瓦时,相当于满足约51万居民年用电需求;全容量投运后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9万吨,并通过光伏阵列遮蔽效应改善养殖水质,实现生态与经济协同增效。南通海事局通过组建联合监管小组、实施驻点监管与联合巡航、应用智慧海事系统及智能监控平台、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等举措,为项目建设与运维提供全过程安全支撑。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海上光伏监管服务机制,助力绿色能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