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发布时间:2024-05-05 14:14:09

依据当前政策背景与实践经验,复合光伏项目如未能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用地政策等要求开展建设和运营,则将引发光伏阵列区土地使用权被收回从而导致项目无法持续运营的风险。

本文从国家与部分地方两个层面展开,围绕草光互补、林光互补、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常见复合光伏项目类型,总结梳理复合型光伏项目的列阵用地政策以及建设运营要求,同时提出相关合规风控建议,供大家参考。

前言

相较于普通单一光伏项目,复合光伏项目的用地政策更为灵活,因此越来越多的项目开始采用复合的方式建设。然而,随着复合光伏项目的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攀升,各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乱象层出不穷。

例如,部分企业在开发建设复合光伏项目的过程中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用地行为。同时,部分复合光伏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未能对列阵用地进行有效利用,在项目投产发电后仅对土地进行形式化的农业生产,“重光轻农”“重光轻渔”和“因光废耕”等事件频发。

因此,近年来部分地区监管部门对复合光伏项目进行了重点核查,如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11月2日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核查的通知》,要求重点核查复合光伏项目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以及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并曾一度暂停对占用耕地光伏项目的备案;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也于2022年5月11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市县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以农为主、光伏为辅,农业与光伏产业互补共赢,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同样于2023年7月19日要求对单纯依赖光伏发电而对农用地进行抛荒、撂荒的“农光互补”“林光互补”项目进行排查处理。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简称“12号文”),明确复合光伏项目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并对光伏方阵用地的土地类型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要求复合光伏项目应按照各地结合实地确定的建设和运营标准执行。

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要求

(一)国家层面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二)地方层面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复合光伏列阵用地范围及建设运营要求

基于以上第二部分所述的规定,同时根据《草原法》《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0号—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10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笔者将常见的复合光伏项目类型,即草光互补、林光互补、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的光伏列阵用地范围以及项目建设和运营要求总结如下:

(一)草光互补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二)林光互补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三)农光互补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四)渔光互补

光伏政策解读: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复合光伏项目投资合规建议

复合光伏项目的用地政策相较于普通单一光伏项目更为灵活,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会有更多的要求和规定,笔者团队服务过多家复合光伏项目投资企业,近期出现了部分项目因运营的复合光伏项目所占农用地没有任何种植和产出,在事实上没有实现“复合”,被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按照占用耕地(农用地)的一般情形进行全额征税的情况,对项目收益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因此,结合本文的内容,我们建议复合光伏项目投资企业在投资建设复合光伏项目时,应确保项目用地许可等合规性手续办理齐全完备,编制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并按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严格遵守项目所在省市复合光伏的建设和运营要求,确保维持项目用地原有农渔林草业生态水平,避免“重光轻农”“重光轻渔”等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复合型光伏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原标题:上电说法 | 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及建设运营合规要点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05/05/378035.html
责任编辑:zhanhy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辽宁朝阳市:2.05GW风、光项目竞配结果公示来源:朝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1 14:02:32

辽宁省朝阳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公示了该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本次竞配共涉及10个项目,包括9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90万千瓦)和1个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5万千瓦),合计规模达205万千瓦(即2.05GW)。所有项目均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程序确定中选企业,其中光伏项目由鞍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标。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至7日,期间相关申报主体或利害关系人可就结果提出书面异议。该工作依据辽宁省关于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旨在规范新能源建设规模分配,推动地方清洁能源发展。

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源: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4:24:59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河北: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光项目参与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4:14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上海下发2026年1.79GW风光指标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6 09:40:30

上海市发改委于2026年7月13日印发通知,正式发布2026年度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全年拟推进可再生能源装机总规模达179.916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4.531万千瓦、光伏电站145.385万千瓦。项目来源分为两类:新纳入5个光伏项目(合计33.12兆瓦);由2025年方案调整转入22个项目,含陆上风电345.31兆瓦、光伏1420.73兆瓦。通知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加快前期工作,陆上风电须于2027年6月前核准,其他光伏项目同期前开工;强调电网消纳保障、配套电网同步建设及绿电直连试点;提出技术标准要求,包括光伏组件效率与衰减率、风电机组性能指标等;并加强项目建档立卡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变更流程。(199字)

贵州松桃县:两央企光伏项目补缴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来源:贵州省铜仁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09:22:15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风、光合计362.5MW!河北省公示第2批4个绿电直连项目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04 08:31:34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8月3日公示2026年绿电直连第二批拟安排项目清单,共4个项目,总装机规模36.25万千瓦(即362.5兆瓦),其中风电9.25万千瓦、光伏27万千瓦。此次公示依据相关通知要求,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接入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建设方案评审后形成,公示期为8月3日至7日,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此前,河北省已分两批公布39个绿电直连项目,累计规模达571.396万千瓦。本次公示项目为后续待审项目中已获评审意见和电网支持意见的部分,其余项目将视意见出具情况适时公示。

云南文山:启动290MW风、光项目优选来源:丘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09:29:37

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于7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共涉及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290MW,统一划为一个标段——其中光伏项目3个、合计230MW,风电项目1个、60MW。本次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强调自愿参与、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旨在择优引入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新能源企业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拟配置1至2家合作单位。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成员单位须均为新能源开发企业,总数不超过3家,并需提交明确权责分工及牵头方的联合体协议书。

27家光伏企业参加!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光伏行业价格合规指导来源:市说新语 发布时间:2026-07-31 19:24:54

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江苏盐城召开光伏行业价格合规指导活动,组织27家光伏企业及相关部门参与。活动旨在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内卷式”竞争的部署,推动行业由低价恶性竞争转向以质量为核心的良性发展。总局要求企业强化成本核算、健全价格合规制度、开展自查自纠,树立理性竞争理念,抵制低价倾销;头部企业须发挥示范作用,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并宣贯《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监管部门将统筹监管与扶持,通过提醒敦促、合规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引导规范行为;对屡教不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者,依法予以查处。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及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参与。(199字)

江苏:户用整村开发、集中汇流优先并网,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来源:江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30 09:24:22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未来五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系统性路径。方案明确以园区、整村、公共建筑和交通设施为重点场景,推行“集中汇流为主、分散接入为辅”的并网模式,优先保障户用整村开发和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光伏的项目并网。目标到203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1.2亿千瓦,较2025年翻番;2035年进一步提升至1.6亿千瓦。方案细化了园区统一规划与绿电直供、整村连片开发与惠农收益共享、公共建筑应装尽装、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等举措,并同步强化电网升级、储能配套、项目选址规范、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备案便利化等支撑措施,旨在统筹资源开发、消纳能力与民生保障,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198字)

消息称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光伏行业价格合规指导活动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29 14:42:4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与反不正当竞争局将于7月31日组织召开光伏行业价格合规指导活动,旨在规范行业价格行为、遏制非理性竞争。本次活动覆盖光伏行业协会及主要相关企业,聚焦落实新发布的《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推动建立科学、统一的成本核算标准。通过指导企业合理定价、强化价格自律,监管部门意在引导行业从过度依赖价格战转向注重质量与可持续发展。此举是继行业产能扩张与价格下行压力加剧背景下,主管部门加强事前引导与合规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198字)

福建诗山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来源:诗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8:40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