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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县:光伏用地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应依法依规拆除复耕

来源:光伏政策发布时间:2024-04-17 10:34:23

日前,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文件指出,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战略性矿种行为。

要按照“严起来”的要求,积极推进违法行为整改,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县自然资源局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前提下,对符合报批条件的,要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要主动向县政府报告,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复耕;对未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主动服务,加快备案和上图入库;对农业设施、光伏用地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依法依规拆除复耕。

原文如下: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旬政办发〔202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抓好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日常监测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执发〔202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坚持“思想引领、规划先行、要素保障、服务至上、把住红线、守牢底线”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全省耕地红线,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以高质量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工作目标

聚焦耕地保护,突出重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尤其是挖湖造景、大棚房、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牢牢守住全省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守护好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评估区域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维护资源资产权益。

三、工作原则

(一)坚守真实性。依法依规开展图斑合法性判定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据实填报核实结果。坚决杜绝明知故犯、谎报瞒报、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等行为。

(二)狠抓准确性。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全面提高卫片执法各环节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强化成果质量管控,坚决杜绝因业务不熟、操作失误、消极应付等导致卫片执法成果质量降低。

(三)提高时效性。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强化各环节工作进度管控,严防工作脱节、超时作业等问题。

(四)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战略性矿种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2024年各季度、各月卫片图斑,通过外业核查、内业比对、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发现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非法占用林地、河道挖沙采石等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管理部门或镇办,做好记录,并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卫片执法模块中填报移交情况及相关部门、镇办反馈的处置结果。

(二)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各镇办、园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对2020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涉及追究党纪政务处分的移交纪委监委,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肃约谈问责。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陕西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工作实施意见》《陕西省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纪委监委将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镇办、园区和部门进行问责,督促落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四)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经判定确实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及时制止,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及违法违纪应当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对于属于林草、农业农村、水利等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严格按照“双报告”制度向市自然资源局、县政府报告,由市自然资源局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工作过程中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核实取证、调查处理等工作。要加强与支持乡村振兴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的衔接,区分不同违法情形和违法性质,分类处理。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得确定不切实际的目标,搞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不搞简单化,“一刀切”。

3、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对当月填报的违法图斑必须尽快确定整改方式,对计划立案查处的图斑要在10日内完成立案、3个月内下发处罚决定书(案情重大复杂的最多可延长1个月)、10个月内结案(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结案),并及时在填报系统上传相关查处资料;对计划非立案处置的图斑,需移交其他部门处置的1个月内完成移交,需拆除复耕的2个月拆除复耕到位,并及时在填报系统上传相关处置资料,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立案查处或非立案处置的,必须向上级有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既未在规定时限内查处到位或处置到位,又未作出书面报告的,将计入未履职到位图斑。

4、多措并举消除违法状态。要按照“严起来”的要求,积极推进违法行为整改,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县自然资源局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前提下,对符合报批条件的,要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要主动向县政府报告,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复耕;对未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主动服务,加快备案和上图入库;对农业设施、光伏用地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依法依规拆除复耕。

五、时间安排

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每月下发卫片图斑下发后,县自然资源局要迅速组织开展外业核查、合法性判定、系统填报等工作,将核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研究解决。同时,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以下时间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成果。

(一)“月清、月核”。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1月开始下发2024年卫片执法图斑,随时监测,随时下发。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出台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 年修订)》《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等规定,完成当月下发图斑的核查判定工作,图斑核查判定结果必须于次月15日前录入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调查监测云”或“国土调查云”系统。

(二)“季评比”。2024年4月底和10月底前,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中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新增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等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镇办、园区和部门,将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提请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三)“年度评估”。2024年8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全县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半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2025年1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综合监管平台上报2024年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并对全年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

六、职责分工

(一)政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主抓,镇办、园区和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法院、监委、公安、发改、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园区要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第一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做好辖区的土地监管、违法用地整改和拆除复耕工作。

(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县自然资源局作为核查填报主责单位,要严守工作底线,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调动耕保、规划、利用、权籍、执法监察等工作力量,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进行判定和填报,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立即查处整改,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且拒不配合查处整改的当事人,要及时报告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确保每一宗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

(三)部门职责。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各镇办、园区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对职能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受理立案、快侦快办、严厉查处。县法院负责对职能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及时依法受理、快速执行到位。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违法问题进行依法查处,配合做好2024年全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镇办、园区及相关部门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完成。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职能部门移送的违纪案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经费保障。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高效使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加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五)技术保障。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辅助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提高卫片执法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满足“月清、月核、季评比、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卫片执法工作是落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是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园区及相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权力与责任、当前与长远、前任与后任、局部与全局等关系,严字当头,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担当,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二)要吃透政策,推进工作。要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问责有关规定,坚决摈弃“唯15%比例论”,既要运用第三条第一款15%的比例规定,也要运用第三条其他三款问责情形的规定,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既追究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也追究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责任。要大力实施“增违挂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所需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指标提升。

(三)要统筹协调,凝聚合力。各镇办、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统筹谋划、通盘部署,有机整合工作力量,避免多头安排,避免相互撞车,可以合并的工作任务尽量合并,集中精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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