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华能陕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不合理抬高批发交易价格谋取不当利益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25年7月3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8-12月电力市场分时交易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进一步向零售用户传导市场改革红利,对于各售电公司月度平均度电批零差价高于0.015元/千瓦时的部分进行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明确规定“严禁售电公司与其他经营主体通过私下协商、场外交易等方式不合理抬高批发交易价格和合同价格”。8月4日,中心监测发现华能陕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华能售电公司”)与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简称“华能照金电厂”)将年度火电双边协商交易中8月份的执行价格由380元/兆瓦时抬高至424元兆瓦时。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给予华能售电公司和华能照金电厂红牌警告:两家单位相关行为记入信用评价事项各扣100分;暂停华能售电公司后续年度交易资格,直至整改完毕;暂停华能照金电厂上网电费结算,直至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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