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797万元、拆除设施185.6亩,湖南林业局通报光伏违规用地整改情况

来源:湖南省林业局发布时间:2026-02-28 06:39:24

2月26日,湖南省林业局公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据悉,此次督察反馈的核心问题为娄底市冷水江市、涟源市、新化县石漠化等区域,违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中“临时使用林地原则上不得使用乔木林地”的要求,审批同意3家公司临时占用乔木林地。

督察发现,上述公司野蛮施工,将项目所在山头上的植被全部清理,还整理地形、翻动表土加剧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涉及面积13991亩,其中包括4638亩刚刚实施修复的长江防护林。娄底市林业部门虽先后5次对生态破坏问题进行查处,但仅罚款了之,监管不到位,责任未落实。

为此,湖南省林业局制定并落地七大整改措施。整改中,当地对项目违规占用的5.75亩乔木林地光伏板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完成1.859万亩生态修复及10841.5亩异地造林,其中补造长江防护林4638
亩。相关市县累计查处破坏林地行为11次,娄底市纪委监委启动了追责问责程序,对项目所涉冷水江市、涟源市、新化县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7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项目业主单位对6名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分别处以经济处罚。

此外,湖南省林业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全省累计查处涉及光伏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73起,刑事立案2起,涉嫌违法违规面积10119亩,收缴罚款1797.3万元,拆除设施185.6亩,补办林地审批手续4770.2亩,完成复绿799.6亩。并联合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省森林公安局印发《湖南省林草领域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完善案件移送衔接,2025年共向省森林公安局移交151起涉刑案件线索,涉及国家审计、光伏项目专项筛查及林长制暗访等多个来源。2025年,联合省能源局对“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有限公司8个光伏项目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规范新能源项目建设秩序;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14个违法用地、毁林毁草问题进行通报,有力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原文见下: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湖南省林业局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十五项问题整改,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生态破坏问题仍然多发。石漠化是岩溶地区重要生态问题,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湖南省83个县(市、区)分布有成规模的石漠化土地。但省林业部门对石漠化区域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缺乏清醒认识,在娄底市冷水江市、涟源市、新化县等区域,一边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进行石漠化生态修复,一边又违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中“临时使用林地原则上不得使用乔木林地”的要求,审批同意大唐华银的娄底清洁能源、涟源新能源、新化光伏发电等3家公司临时占用乔木林地。督察发现,上述公司野蛮施工,将项目所在山头上的植被全部清理,还整理地形、翻动表土加剧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涉及面积13991亩,其中包括4638亩刚刚实施修复的长江防护林。娄底市林业部门虽先后5次对生态破坏问题进行查处,但仅罚款了之,监管不到位,责任未落实。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对石漠化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性的认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林业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娄底生态治理百万千瓦光伏项目占用乔木林地和破坏生态等问题;深入推进石漠化区域的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石漠化区域的生态系统质量。

完成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出台《关于加强荒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意见》,并组织开展学习与培训。(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查处违法问题。对建设光伏项目过程中清理植被,整理地形、翻动表土加剧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3.拆除违建设施。完成所涉及的乔木林地地类认定,对建设光伏阵列违规占用乔木林地的,限期拆除违建设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4.开展生态修复。组织对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生态修复,并对违建设施拆除区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加强后续管护和成效监测。(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5.加强长江防护林保护和管理。对项目占用的长江防护林,由市县林业局负责确认、制定异地造林方案、组织实施异地造林,并严格落实落地上图、抚育管护和检查验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全省长江防护林保护和管理,建立专门图层进行遥感判读,及时发现、查处破坏长江防护林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6.规范审核审批。完善涉林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监督;优化审批系统,全面落实现地查验要求,及时更新林草湿资源数据,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占用林草湿资源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加强事前选址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入推进图斑监测和林草执法工作,严格森林资源管护。(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具体落实情况

1.关于提高思想认识情况。2025年,省林业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完成整改目标任务。2025年5月,印发《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湘林造〔2025〕1号),为加强全省石漠化地区生态修复工作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召开全省造林种草工作座谈会,对《实施意见》进行专题解读与培训部署,进一步全面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2.关于查处违法问题情况。冷水江市、涟源市、新化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了违法问题现场核查,确认项目实际清表等造成林地、林木破坏面积14043.8亩,并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项目建设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对林地破坏区域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对林木破坏区域限期恢复植被。相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共查处破坏林地行为11次,面积共计296.466亩。相关破坏区域已完成恢复并经省、市、县三级验收合格。娄底市纪委监委启动了追责问责程序,对项目所涉冷水江市、涟源市、新化县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7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项目业主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6名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分别处以经济处罚。

3.关于拆除违建设施情况。冷水江市、涟源市、新化县于2024年9月底完成了地类初步认定,娄底市于11月底完成市级审核并申请省级复核。12月13日,省林业局牵头组织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开展了省级地类认定复核,并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与会指导。经县级、市级逐级认定和省级复核确认,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审批红线范围内涉及乔木林地8.17亩(其中冷水江市3.41亩、新化县4.76亩),施工范围内实际违规占用乔木林地5.75亩(其中冷水江市2.51亩、新化县3.24亩)。项目方对已认定的项目施工范围内乔木林地上的光伏板全部予以拆除,涉及面积5.75亩,并按照规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4.关于生态修复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完成修复面积1.859万亩,并通过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省林业局牵头组织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并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对项目进行了两轮生态修复情况的现场核查,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一致认为生态修复情况验收合格。

5.关于加强长江防护林保护和管理情况。项目所涉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完成异地造林10841.5亩,其中长江防护林4638亩。经核查,项目异地造林工作已达到相关技术要求。为加强异地造林管理、落实落地上图要求,省林业局设立“娄底光伏占用防护林整改”专项图层,督促项目所涉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按期完成长江防护林异地造林落地上图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全省长防林数据整合与图层构建,完成长江防护林落地上图面积超106万亩。

6.关于规范审核审批情况。修订完善《湖南省林业局政务中心管理规定》,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依法依规审批意识;优化审批工作人员配置,实行政务中心人员轮岗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推行“放管服”改革,出台《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林资〔2025〕11号),明确将1公顷以下(不含1公顷)部分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市县。指导娄底市、郴州市等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林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融合审批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45号),创新建立“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合并论证、一次告知”融合审批模式。编印《林地审核审批文件汇编》,组织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专题培训,明确审批流程和工作要求,提升队伍业务水平。推行“阳光审批”,将所有审批事项纳入网上系统办理,做到“平台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内全监管”。推动建立“日常监督+重点监督”机制,驻局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聚焦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关键环节,坚决防止出现“索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强化惩戒震慑,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地区实施惩戒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7.关于强化监督管理情况。2024年11月,印发《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光伏项目违法使用林地草地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全省累计查处涉及光伏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73起,刑事立案2起,涉嫌违法违规面积10119亩,收缴罚款1797.3万元,拆除设施185.6亩,补办林地审批手续4770.2亩,完成复绿799.6亩。建立“天空地网”林草资源监测体系,形成涉林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工作闭环。联合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省森林公安局印发《湖南省林草领域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完善案件移送衔接,2025年共向省森林公安局移交151起涉刑案件线索,涉及国家审计、光伏项目专项筛查及林长制暗访等多个来源。2025年,联合省能源局对“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有限公司8个光伏项目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规范新能源项目建设秩序;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14个违法用地、毁林毁草问题进行通报,有力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四、销号验收情况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娄底生态治理百万千瓦光伏项目生态破坏”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完成相应的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并通过省级销号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以上公示日期: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10日(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31-8555080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一段1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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