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政策 > 正文

江苏:明确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新标准,重大项目“应保尽保”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时间:2023-09-27 16:20:16

9月25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通知》,从布局、光伏用地地类认定管理以及监管等方面给出有关要求。

文件指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I级保护林地、河道、湖泊、水库,要避让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

明确强调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作为单独图层作出标注,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

要规范复合利用标准,因地制宜采用复合利用模式。占用耕地以外农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组件下边缘最低点离种植土壤高度不低于2.5米,立柱行间距不少于8米,采用柔性支架的行间距不小于3.5米,确保农业产量不低于同地区平均水平的80%。

涉及林地的,应使用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光伏组件下边缘最低点应高于灌木高度1米以上,施工期间应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水面光伏项目应开展对渔业生产影响的专题论证,确保满足光伏板下养殖品种正常生长光照要求,养殖产量不低于同地区正常情况平均水平的80%。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文)之前已按《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文)办理立项的动工或未动工项目可按批准立项时用地预审和用地有关意见执行,但光伏方阵应按本文件中规定的复合利用标准开展建设;对于已经通过用地预审但未立项的,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光伏产业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可开发资源数据库,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将重大光伏产业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前提下,相关项目经可行性论证后可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文件指出,对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光伏项目,用地计划由省级直接核销,予以“应保尽保”。对于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支持利用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鼓励和支持利用城镇存量低效用地、村庄用地以及受污染的闲置或废弃土地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盘活土地资源。

具体见下: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通知

苏自然资函〔2023〕845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

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项目用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引导合理布局

(一)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应结合实际编制光伏发电相关专项规划,明确产业布局,建立可开发资源数据库,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将重大光伏产业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光伏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前提下,相关项目经可行性论证后可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二)严格准入管理。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等,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涉及重要湿地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全面分析评估对区域湿地及迁徙候鸟的影响。

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I级保护林地,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

二、规范项目用地,严格分类管理

(一)优化项目选址。

对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计划由省级直接核销,予以“应保尽保”。鼓励利用现有建筑物的屋顶和立面、房前屋后空闲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村庄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以及受污染的闲置或废弃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盘活利用土地资源。对于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及其他矿产沉陷区,支持利用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二)节约集约用地。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规定的用地标准,按照光伏组件的全面积效率、安装所在地纬度、所在地形区类别、光伏方阵安装排列方式及不同升压等级技术要求,在满足安全运行、实施管理等条件下,结合光能利用、用地集约、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等因素,综合确定用地规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严格分类管理。光伏方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

光伏面板等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合理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作为单独图层作出标注,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变电站、运行管理中心及其他永久性建筑等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新增用地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用地按《江苏省电力条例》执行。架空电力线路走廊通过林地确需使用林地或者涉及林木确需砍伐林木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林木采伐手续。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道路宽度不超过8米的,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其他道路按建设用地管理。

(四)规范复合利用标准。要探索研究先进技术和工艺,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复合利用模式。

占用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组件下边缘最低点距离种植土壤的高度不低于2.5米,光伏立柱行间距(光伏组件前后排桩基中心距离)不少于8米,其中采用柔性支架的行间距不小于3.5米。光伏板的铺设覆盖率应满足光伏板下农作物生长光照需求与空间需求,鼓励光伏板之间以及光伏立柱之间留空布置,保障大中型农机可以进场作业,确保农业产量不低于同地区平均水平的80%。在不影响设施农用地生产和功能的前提下,探索在设施农用地上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上布设光伏方阵。

光伏方阵涉及使用林地的,应使用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光伏组件下边缘最低点应高于灌木高度1米以上,光伏立柱应合理设置净间距,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灌木覆盖度等生长状态不低于之前水平。光伏方阵按规定使用灌木林地的,施工期间应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间相关方签订协议,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当恢复林地原状。

水面上架设的光伏复合项目,其中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确定的养殖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应开展对渔业生产影响的专题论证,确保满足光伏板下养殖品种正常生长光照要求,养殖产量不低于同地区正常情况平均水平的80%。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用地监管

(一)加强联合监管。各地自然资源、林业、能源主管部门应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指导与监管,确保项目用地依法依规、节约集约。要建立项目用地用林审查协调联动机制,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国家大型光伏基地项目,在项目立项与论证时,对项目用地用林提出意见与要求。要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纳入日常督察执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二)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施行之前已按照《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规定批准立项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动工和未动工建设),可按批准立项时用地预审和用地有关意见执行,但光伏方阵应按本文件中规定的复合利用标准开展建设,不得扩大项目占地面积;已经通过用地预审或地方明确用地意见、但项目未立项的,按照《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有关规定和本文件要求执行。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能源局

2023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周末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晶科能源助力!2800余块太阳能光伏组件在曼城巧儿宜球场顺利建成!

晶科能源助力!2800余块太阳能光伏组件在曼城巧儿宜球场顺利建成!

日前,曼城女足主场巧儿宜球场已有2800余块光伏组件顺利安装并投入使用。巧儿宜球场已经成为曼彻斯特市区最大的光伏发电项目之一。该工程的顺利完工见证了城市足球集团正在积极推进的太阳能项目的里程碑时刻。总项目全面建成后,城市足球学院(City Football Academy)将总计安装落地超过10500块光伏组件。

晶科能源光伏组件光伏发电项目
2024-11-08
湖南泸溪县:到2030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0MW

湖南泸溪县:到2030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0MW

日前,湖南省湘西州泸溪县人民政府印发《泸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太阳能、风能、水力、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探索“光伏+”应用模式,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条件成熟的风电项目开发建设,重点推进代朝山、钩头山风力发电场建设。有序推进农林废弃残余物等生物质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开发利用和实用型沼气工程。规划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地热能资源利用率。以国家能源战略调整为契机,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构筑安全、稳定、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到20

光伏发电清洁能源
2024-11-07
锦浪科技荣获宁波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锦浪科技荣获宁波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近日,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揭晓,由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导的“分布式光储逆变器高效可靠变换和并网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一等奖。

锦浪科技光伏发电
2024-11-06
能源局发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能源局发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其中,水电装机4.22亿千瓦(含抽水蓄能0.51亿千瓦),风电装机4.4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6.09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4亿千瓦。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05亿千瓦,其中水电新增1034万千瓦,并网风电新增7566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新增2160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282万千瓦。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95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1.8%;其中水电发电

光伏发电可再生能源
2024-11-06
全国光伏用地标准、规则、政策细则——山西篇

全国光伏用地标准、规则、政策细则——山西篇

近年来,光伏用地需求稳步提升,但由于光伏项目用地方式的特殊性,光伏用地问题一直是行业聚焦的热点。前几日,央视财经亲自点名光伏电站用地违规问题,推出栏目《农田里为何“长”出光伏电站?》,为光伏建设选址再

山西光伏用地山西分布式光伏论坛
2024-04-17
警惕违规!这些区域禁止安装光伏

警惕违规!这些区域禁止安装光伏

近年来,光伏用地政策日益严格,然而媒体上频频曝出的光伏违规占地事件仍屡见不鲜。在这些违规项目中,有的占用湿地、侵占基本农田,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和粮食生产安全;有的则因位于防洪红线内、占据河道等碍洪问题。

光伏用地光伏电站
2024-04-15
光伏用地政策调整,行业将迎新挑战  ​!

光伏用地政策调整,行业将迎新挑战 ​!

在绿色能源革命的大潮中,光伏发电作为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代表,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飞速发展。然而,随着光伏项目用地的日益紧张,政策调整成为行业面临的新考验。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近期发布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光伏用地政策,无疑为光伏项目的未来发展划定了新的轨道。这一政策究竟将如何影响光伏项目?行业又将如何应对?

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光伏用地政策
2024-03-25
重庆:严控光伏项目选址,限制区仅允许“草光互补”模式

重庆:严控光伏项目选址,限制区仅允许“草光互补”模式

10月21日,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征求《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规范光伏项目使用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全市草原资源现状与生态状况评估情况,将基本草原和基本草原以外属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地划分为光伏建设禁止区,区内禁止布局任何光伏项目;将除上述区域外的天然草地划分为光伏建设限制区,区内仅允许以“草光互补”模式布局光伏方阵用地,光

光伏项目光伏用地光伏建设
2023-10-24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江苏:明确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新标准,重大项目“应保尽保”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