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广东省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河源市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表示在征集时间段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12月13日,广东省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河源市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表示在征集时间段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文章介绍了阳光水面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球水面漂浮光伏(FPV)领军企业的核心地位与发展实践。在土地资源趋紧与能源转型加速背景下,该公司凭借技术创新与规模化应用,连续九年位居全球水面光伏市场占有率第一(S&P Global数据),累计落地370多个项目、总装机超4.6GW,拥有310余项专利。其一站式解决方案覆盖采煤沉陷区、饮用水水库、台风区、水电站库区、废弃矿坑等多元复杂水域场景,并在安徽、新加坡、菲律宾、印尼、葡萄牙、法国、斯里兰卡、印度等地建成多个标杆项目,验证系统在生态环保、抗风浪、大水深锚固等方面的可靠性。公司还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推动产业规范化,并持续拓展全球市场,致力于成为水面光伏全球引领者。(199字)
《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是中山市为规范和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专项管理文件。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监管活动,界定其为用户侧开发、配电网接入、就近平衡调节的发电设施,并按主体和规模划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文件系统规范了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分类办理)、建设管理(严控选址、结构安全、风貌协调、设备资质与防雷接地等)、电网接入(简化自然人流程、明确接入责任)、并网验收与电量结算(免费计量、补贴代发),以及运行安全管理(压实投资主体责任、多部门协同监管、定期运维检查)等全链条要求。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本文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2025年光伏产业发展整体情况》报告摘要。报告指出,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达580GW,累计达2656GW,中国以316.57GW新增装机居首;印度增长显著,同比增49.4%。我国制造端受供需错配与外部压力影响,多晶硅、组件等环节产量阶段性回调,但n型技术全面替代p型,电池效率持续提升。装机结构中集中式占51.7%,工商业分布式稳步上升;出口总额293.56亿美元,虽同比下降8%,但组件出口连续九年创新高,市场更趋多元。产业链价格下半年企稳回升,多晶硅同比涨42.9%。行业面临盈利承压与洗牌加速挑战,报告建议强化现金流管理、加快技术创新与海外布局,并推动“光伏+”融合应用。未来,“十五五”期间全球年均新增装机预计达725–870GW,行业发展正转向以价值竞争、绿色化、数智化和融合化为特征的高质量新阶段。
澳门特区政府正积极推进绿色能源转型,计划在新建公共建筑及运动场馆中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并于2026年中旬在路氹城建设供轻型与重型车辆使用的超级充电站。后续将依据社会需求和场地条件,在现有或临时公共停车场、街道等增设充换电设施,提升电动车使用便利性。针对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环保局联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消费者委员会和社会工作局回应议员质询,表示持续关注本地燃油供应与价格稳定,通过跨部门燃料监察小组加强与业界沟通,并推动各类燃油优惠措施,协同推进“油转电”进程。(199字)
5月8日,内蒙古光伏产业需求对接会在呼和浩特市成功召开。促进会宣读倡议书,多家企业联合签署战略协议与行业合作意向书,凝聚合作共识,携手开启产业发展新征程。下一步,自治区工信厅将会同自治区能源局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光伏装备产业促进会常态化开展产需对接活动,凝聚行业发展合力,深化供需精准匹配,全力为自治区光伏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