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贵州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建材宣传和下乡等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将节能环保要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30%。
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加快推动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持续完善绿色电力交易的常态化交易机制,全面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
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鼓励用电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作用,加快提升公共机构和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结合绿色电力峰谷特性,有序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时序,促进绿色电力消纳和消费双提升。
原文见下:
贵州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绿色消费对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全面促进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促进绿色食品消费
1.大力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完善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加强节约减损管理,提升加工转化率,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到2025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1000个以上。
2.建立健全绿色餐饮标准体系,深入开展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和绿色餐饮街区创建活动,鼓励“种植基地+中央厨房”、智慧数字经营等新模式发展,打造绿色健康安全的餐饮产业链,推动餐饮持续向绿色、健康、安全和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3.推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建立健全接待、会议、培训及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督促餐饮企业、餐饮外卖平台落实好反食品浪费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消费者合理、适度采购、储存、制作食品和点餐、用餐,积极开展“光盘行动”。
4.在全社会树立绿色餐饮的消费理念。把节粮减损、文明餐桌等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依法依规依约落实节粮减损、文明餐桌等要求。
(二)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
1.推动完善绿色纤维及其深加工产业链,推广应用生物基纤维及再生纤维规模化制备、节水节能印染、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等装备和技术,提高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等绿色纤维使用比例,鼓励发展绿色服装设计和制造产业,提升绿色低碳服装供给能力。鼓励服装生产企业申报废旧纺织品服装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加强废旧纺织品定向回收、梯级利用和规范化处理。
2.全面推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采购具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制服。
3.规范旧衣物公益捐赠,鼓励企业和居民通过慈善组织向有需要的困难群众依法捐赠合适的旧衣物。鼓励具备资质的机构和组织合理布局设置旧衣回收网点、专用回收箱或相关设施,积极发展在线回收、一袋式上门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
(三)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
1.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建材宣传和下乡等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将节能环保要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30%。
2.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绿色低碳家居生活方式,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减少无效耗能。
3.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稳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四)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
1.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以甲醇汽车和纯电汽车为重点,加大甲醇加注站、充电桩的建设力度,加快构建形成方便用车、养车的市场环境。到2025年,新增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100%,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力争超过40%。
2.加强新能源汽车使用保障,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覆盖,打造全省统一的智能充电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和应用,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普通公路服务区充电网络。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进加氢站、交换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储氢、运氢、加氢技术研发力度,推动“新能源+储能”深度融合。支持“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电池银行”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3.加大新能源汽车促销力度,合理引导消费者低碳乘车、用车,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
4.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创建,加大公共交通线网覆盖,支持贵阳加快轨道交通网建设,推广贵州“公交云卡”使用,构建公交优先、高效衔接、便捷舒适的城市绿色低碳出行体系。
5.开展行人友好型城市建设,在城市道路新建、改扩建等过程中,加强行人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打造安全、畅通、舒适、宜人的绿色出行系统。推动城际铁路、城际公路客运公交化发展,规范共享单车(电动车)发展,减少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到2025年,全省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五)全面促进绿色购物消费
1.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推动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大型促销活动中设置绿色低碳产品专场,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到2025年,力争50%以上的10万平米以上大型商场达到创建要求,推动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实践。鼓励支持商业综合体通过绿色采购引导绿色生产,构建绿色循环供应链。
2.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节能家电、智能家电促销补贴活动,引导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相关绿色家居产品。
3.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绿色采购范围。支持贵阳、毕节等有条件的市(州)建立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节能节水环保家电、建材、照明产品等推广力度,切实提高能效标识二级以上家电、环保装修材料等市场占有率和使用率。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
4.全面落实“限塑令”,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商品包装循环利用水平,逐步推动实现商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鼓励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使用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面推进过度包装治理,严格贯彻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商品包装向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方向发展。
(六)有序引导绿色文旅消费
1.编制大型活动绿色低碳展演指南,引导优先使用绿色环保型展台、展具和展装,加强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在灯光舞美领域应用,逐步降低活动现场声光电和物品的污染、消耗。
2.完善机场、车站、码头等游客集聚区域与重点景区景点交通转换条件,推进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建设,鼓励引导游客采取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
3.将绿色设计、节能管理、绿色服务等理念融入景区运营,降低对资源和环境消耗,实现景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动景区结合实际,规范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过程管理。鼓励全省A级景区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引导星级饭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严格限制林区耕地湿地等占用和过度开发,加强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4.制定发布绿色旅游消费公约或指南,加强公益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绿色消费,规范引导景区、旅行社、游客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
(七)充分提升绿色电力消费
1.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加快推动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持续完善绿色电力交易的常态化交易机制,全面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
2.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鼓励用电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作用,加快提升公共机构和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3.结合绿色电力峰谷特性,有序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时序,促进绿色电力消纳和消费双提升。
4.大力推广智能家电,通过优化开关时间、错峰启停,减少非必要耗能、参与电网调峰。
(八)大力推进公共消费转型
1.推动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用于相对固定线路执法执勤、国有企事业单位通勤等新增及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
2.推行绿色办公,推广使用电子政务及网络视频,精简会议,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数量,鼓励无纸化办公和双面打印,鼓励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
3.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活动开支,提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效能,推动文明、节俭举办活动。到2025年,全省9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30年,全省已建成节约型机关的单位复审合格率达到100%。
四、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
(一)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引导企业提升绿色创新水平,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产、使用。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智能技术、数字技术等研发应用,提升餐饮、居住、交通、物流和商品生产等重点领域智慧化水平和运行效率。
(二)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领域绿色创新和转型,带动上游供应商和服务商生产领域绿色化改造,鼓励下游企业、商户和居民自觉开展绿色采购。鼓励国有企业率先组织实施绿色供应链转型。
(三)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积极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促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推广可循环包装产品,鼓励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大幅减少物流环节二次包装,到2025年,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9%以上。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和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配送网络,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
(四)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共享。有序发展出行、住宿、货运等领域共享经济,鼓励闲置物品共享交换。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进一步扩大二手车流通。积极发展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和服装等二手交易,优化交易环境。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规范开展二手商品在线交易,加强信用和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交易纠纷解决规则。鼓励二手车检测中心、第三方评测实验室等配套发展。
(五)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将废旧物资回收设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场地等纳入相关规划,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融合,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消费品回收处理,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一体化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贵州资源循环再利用静脉产业园建设,提高拆解回收利用能力,到2025年,全省年汽车拆解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年家电拆解能力达到400万台以上。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贵阳市、毕节市要发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示范效应,到2025年,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绿色消费各方面和全过程。各地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努力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本方案组织实施,形成共商共促绿色消费工作合力。
(二)加大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费金融服务,为生产、销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稳步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更好地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等提供服务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消费相关基金。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理念,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介,探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绿色消费公益宣传,及时、准确、生动地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绿色引领消费·循环助力低碳”系列宣传活动,弘扬勤俭节约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和习惯,厚植绿色消费社会文化基础。推进绿色消费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引导职工、学生和居民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等绿色消费实践。
(四)注重经验推广。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促进绿色消费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国家推送促进绿色消费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机构组织举办以绿色消费为主题的论坛、展览等活动,助力绿色消费理念、经验、政策等的研讨、交流与传播,促进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