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西北能监局公开征求《西北区域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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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西北能监局公开征求《西北区域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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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聚焦2026年国内虚拟电厂行业发展态势,系统解析其在“双碳”目标与电力市场化改革驱动下的战略机遇。文章指出,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扩大,电网调峰与清洁能源消纳压力加剧,虚拟电厂作为聚合分布式资源、提升系统灵活性的关键载体,正加速迈向规模化商业应用,预计2026—2035年市场规模将保持年均超20%增速。文中剖析了工业供热领域高碳、高成本等现实痛点,强调电储热技术凭借可调节性、毫秒级响应及成本优势,成为虚拟电厂柔性负荷的核心支撑。西安思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代表性服务商,依托Si-VPPs调度平台、Si-MeOS操作系统、自研电储热设备及工程师智能体等软硬一体化产品体系,在化工、汽车制造、火电、食品等行业落地多个降本减碳案例,并通过EMC模式降低客户转型门槛。全文呈现了技术路径、商业模式与实践成效的完整逻辑链条。(199字)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并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相关部署。该规划聚焦构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明确提出新能源利用率将按区域和时段划分为三档进行分类管理与考核,以提升消纳能力与系统调节水平。规划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和行业机构严格执行,统筹推进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灵活性资源建设、市场机制完善等重点任务,为“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提供系统性指引。(198字)
7月27日,晶澳科技与安宇集团在聊城举办光储协同渠道共享会,近百位山东及周边渠道商共议新能源政策、电力市场改革与光储融合新机遇。会议深度解读山东光储发展路径,展示晶澳光储一体化解决方案,聚焦削峰填谷、绿电交易、虚拟电厂等多元价值,推动行业从“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发布施行,旨在规范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强化其在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稳定市场运行中的“压舱石”作用。细则明确市场成员涵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及分布式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电力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核心机制包括:全面推行市场化分时电价,对直接参与交易主体由市场形成价格,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则由政府基于现货价格优化峰谷时段与浮动比例;设置申报与出清价格上下限以防范操纵和恶性竞争,并推动中长期限价逐步与现货限价衔接;交易品种覆盖数年、年度、月度及月内(含旬、日)多周期,支持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和滚动撮合等多种方式;强调带曲线签约、分时段结算,并加强交易约束、校核、合同管理、偏差考核与信用监管,确保市场公平、安全、高效运行。
6月1日起,山西新能源发电企业全面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市场化容量占比升至62.9%。同步推出小时级绿电交易机制,实现绿电按小时精准匹配、溯源追踪,推动新能源从“被动消纳”迈向“主动经营”,标志着山西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国家能源局部署“十五五”开局七项重点任务,聚焦新能源并网消纳与就地就近消纳双路径,强调提升电网五大能力、推动绿电直连、加快大型基地建设,并完善高比例新能源市场机制,以价格信号带动储能发展,全面支撑“双碳”目标。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集中报价”是指已在湖南电力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及“沙戈荒”大基地等项目),在指定固定场所统一开展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行为。其适用范围聚焦于湖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或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覆盖省内中长期电能量集中交易及现货电能量交易两类市场环节。方案旨在规范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统一平台下的报价流程,强化市场组织秩序,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为湖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机制支撑。(198字)
互济交易在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出清后、省内现货市场正式出清前组织,是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的有效补充。除交易申报限价外,对于明显高于西北区域用电水平的卖方出清结果进行二次限价,防范互济交易价格大幅上涨风险。积极听取经营主体意见,强化对市场运营机构的业务指导,确保《实施细则》切实发挥作用。持续开展数字化监管,组织运营机构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和防控措施,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关于公开征求《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要求,结合山西市场运行实际,我办研究起草了《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