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50座;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100座。同时,聚焦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商用车等领域,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7000辆;到2023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
以下为《方案》原文:
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1〕248号)要求,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推广应用,为全市新能源汽车市场注入新活力,构建新能源汽车换电示范新生态,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蓬勃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标杆城市,助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换电应用规模化。到2023年底,全市累计推广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建成换电站100座(按单车道计算)。
(二)换电标准统一化。形成换电标准和运营保障体系,包括换电电池标准、储能电池标准、换电站标准、换电通信协议标准,在换电站安全监管、换电模式运营监管等方面形成标准化体系。
(三)换电模式可持续化。形成国内领先的换电技术方案和绿色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及生态圈,建立绿色循环体系,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能源供给新基建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布局建设换电基础设施。按照集约节约原则,充分利用好现有天然气加气站、充电站、加油站、供电公司变电站余量用地等资源,制订换电站选址规划。重点围绕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等产业主导区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完善换电站网络布局。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50座;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100座,全市换电站符合《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站建设规范》(T/CAAMTB55.1—2021)。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换电设施接入电网配套工程支持力度,在电网规划、配电网、换电设施电力报装等方面强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二)打造换电模式运营场景。聚焦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商用车等领域,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7000辆;到2023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鼓励出租车、网约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换电新能源汽车,其中,天然气出租车提前替换为换电新能源汽车。支持通过“车电分离”营销模式,开拓私家车市场。探索在公交、市政、公务、港口、物流等领域拓展换电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城管执法委)
(三)创新商业运营模式。推动汽车企业、电池企业、能源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组建“电池银行”,实施基于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车电分离商业模式,通过购买裸车、租赁电池的方式满足客户用车需要,通过电池阶梯式循环使用,实现电池高效利用和环保回收。鼓励换电新能源汽车信贷及保险创新,支持探索开展裸车(不含电池)消费信贷业务,鼓励保险公司研究开发换电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局)
(四)推进创新技术迭代发展。支持企业加强换电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装备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加大换电基础设施、供电网络的技术研发投入,实现各类换电设施自动化、数字化、网联化,以“人工智能+大数据”驱动业务,配合削峰填谷、分时充电和双向充放电技术,协助城市电网实现峰谷平衡。鼓励汽车、能源、交通、通信与信息等方面企业实现跨界合作,共同建立创新平台,提升产业链关联企业融合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五)建立和完善换电产业链。构建以汽车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建立武汉市换电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充分利用“中碳登”系统落户武汉的契机,吸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在武汉集聚。鼓励换电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换电运营商、电池资产公司、电池回收利用公司等企业在我市自建、共建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鼓励企业开展换电装备技术的本地产业化工作。大力推动汽车制造企业、换电站建设运营企业、电池制造企业、车辆运营企业联合制定换电模式系列地方和行业标准,促进车辆换电技术通用化、共享化。(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