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国管局发布《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教科文卫体系统既有建筑实施光伏、制冷、数据中心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通知指出,开展试点示范。推进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现全国70%左右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目标,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垂直管理、派出机构中70%左右的处级以上单位2022年6月底前建成节约型机关;组织2021年创建工作实地和书面评价,发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开展绿色低碳示范,遴选150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
原文如下
国管节能〔202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厅(室):
2022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部署安排,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中央交办的各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全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任务。
二、加快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标准体系
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启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制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医院、绿色场馆等国家标准立项、起草工作,加快构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聚焦节能降碳和资源节约主题,结合地区和系统实际,着眼重点业务和薄弱领域,加强区域合作和协调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制度标准体系。
三、全面落实节能降碳有关工作
(一)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实现新增热泵供热(制冷)面积达200万平方米。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和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要求。
(二)实施绿色化改造。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教科文卫体系统既有建筑实施光伏、制冷、数据中心、供暖、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智能高效照明(二期)项目,加快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灶具节能和油烟净化、数据中心节能改造等在施项目建设。
(三)开展试点示范。推进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现全国70%左右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目标,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垂直管理、派出机构中70%左右的处级以上单位2022年6月底前建成节约型机关;组织2021年创建工作实地和书面评价,发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开展绿色低碳示范,遴选150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加大示范案例推广力度,发布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云”上开展主题征集、案例推广等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抓好重点用能领域、部位、单位,加大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实施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再创建一批有特色、有示范、有引领、有成效的节约型机关,进一步增强示范效能。
四、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一)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试点,编制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指南,督促试点地区、部门加快出台相关制度和评价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总结推广试点模式和经验做法。适时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专项联合检查。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推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公布示范点名单。修订《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做好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开展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试点。
(三)推动节约用水工作。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公共机构、省直机关及50%以上的省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推动黄河流域、京津冀等缺水地区公共机构开展用水普查、用水效率提升行动,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节水型高校节水典型案例遴选。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节约优先,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常态化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探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物品循环利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推动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多措并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五、着力提升管理效能
(一)强化监督考核。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各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与国管局系统数据对接。优化数据采集方式,推进与供电、供水部门数据对接,建立中央国家机关用电用水数据“直通”机制。组织开展2021年各地区公共机构、中央国家机关以及部属高校、委属(管)医院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和会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公共机构名录库,完成2021年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
(二)推行市场化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市场化机制运用,推广试点典型案例,充分调动公共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落地。会同科技部编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推进产品技术网上展厅建设。
(三)持续宣传教育。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力度,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普及有关制度、标准、知识,引领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日常宣传,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远程培训规模,持续开展面授培训,举办中央国家机关重点业务培训,全国实现培训人次达100万以上。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课题研究,推动管理模式和技术创新,强化研究成果运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有效推行定额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完成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会审、报送、考核等工作;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引入人才、资金、技术等社会资源更大力度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积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管理干部碳排放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国管局
2022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