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电价“解绑”影响几何

来源: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21-10-26 11:42:00

广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粤发改价格[2021)40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取消全省(不含深圳市)电价价目表中的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此外,甘肃省、河南省、山西省等21个省市区也陆续发布通知,取消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目录电价即销售电价,是一种直接面向用户,由政府制定标准的“到户价”。目录电价等于平均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之和。广东、甘肃发布的文件均以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为依据。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将给电力市场建设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

01

电价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一般工商业用电通常指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的商业和小型工业的用电。国家发改委表示,目前全国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通过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此次改革,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

国家发改委2019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明确推进经营性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去年国家发改委就在酝酿针对工商业目录电价的改革,并于4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再次重申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

北京先见能源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沈贤义介绍,在供电侧,政府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制定了目录电价,部分地区的目录电价还考虑了分季节的丰枯电价和分时段的峰谷电价。“目录电价是一个‘捆绑’价格,其定价原则是以公平负担为基础,同时兼顾公共政策目标,其中包含了交叉补贴,主要是工商业用电补贴农业和居民用电。”

沈贤义表示,本轮电改的体制架构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在电价形成机制方面,原来“捆绑”的目录电价被“解绑”,将其中的电能价格放开由市场决定。广东某售电公司蒋某指出,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对电力市场而言是决定性举措。“本质上讲,对工商业用电而言,未来只有市场电价,没有计划性的电价,任何一个工商业电力用户的电价都由市场决定,工商业的用电价将带来直观改变,市场用户和非市场用户也将更关注电力市场。”

中嘉能首席交易管张骥告诉记者,工商业目录电价的取消,意味着对标目录电价、只能降价不能涨价的售电模式将不复存在,电力将全面还原商品属性,电价随供需形势变动。

02

市场风险和机遇并存

沈贤义告诉记者,由于目录电价根深蒂固,加上降电价需要一个“锚”来参照,因此对于已经参与了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目录电价的“身影”仍随处可见。

“十三五”期间,我国目录电价呈现“双轨制”特征,部分工商业用户采用市场化形成的用电价格,更多用户采用目录销售电价。这种模式运行下,不平衡资金和交叉补贴成为两个凸显的问题。

蒋某认为,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即工商业电价“双轨并一轨”,将有力缓解不平衡资金问题。“以往的电力市场等同于降电价红利,降电价用户就进市场,不能降就不进市场或退出。近期发电成本大幅攀升导致电力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引发了市场能否继续运营的风险。同时,将缓解优发优购放开比例不对等形成的不平衡资金问题。”

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对电力市场而言,风险和机遇并存。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目录电价取消后,意味着市场化用户的电价“天花板”被取消,电价随市场供需关系波动,如果是在电力现货试点省份,其波动可能较为剧烈。“大幅波动的电价会给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带来很大不确定性。不同的交易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会使市场主体的利润产生大幅分化。”

针对市场主体的分化趋势,张骥表示,就售电公司而言,以往价差让利、稳赚不赔的盈利模式将一去不复返,必须通过高超的交易能力,为用户规避电力市场风险,或利用精湛的节能、降耗技术,帮助用户精细化用能,以抵消电费上涨的风险。

03

配套措施亟待建设完善

随着电价形成机制逐步“解绑”,电力市场建设将逐渐走向正轨,那么这个过程中需要配套哪些政策措施?

张骥认为,因电力市场中的电价波动风险将愈加剧烈,因此后续需出台电力期货等金融对冲工具,帮助市场主体对冲市场风险。“随着市场主体日趋成熟,将逐步取消目前电价上浮20%的幅度限制和现货试点中高比例中长期电量的限制。”

上述业内分析人士建议,“放开两头”向前迈进一大步,下一步需要对电力市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包括容量市场建设、辅助服务市场的完善和开放、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的统一与交易、中长期市场的信息披露、现货市场的完善和稳定运行、零售市场的流通性等。

“容量市场的建设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完善是接下来的关键措施,电能量市场在现货市场建设并稳定运行后将初具雏形,但在容量资源、调节性资源、绿色电力资源的市场配置方面仍然欠缺,这些将严重限制电力市场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对电力系统资源配置的优化效率。” 蒋某补充道。

蒋某进一步建议,市场规模和参与主体将会大幅提升,所有经营性用户都与市场息息相关。“市场运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将会更高,对市场主体行使市场力、串谋、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的监管将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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