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党政机关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50%、工商业屋顶不低于30%!

来源:云南发布发布时间:2021-10-03 10:10:23

9月27日,云南省能源局制定了《云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提出: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三大工程。

(一)城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公共建筑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城市连片商品住宅小区、搬迁安置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试点县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医院、学校、村委会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40%;城市住宅小区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20%;商业集群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二)园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在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商业厂房等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建筑工程条件的前提下,试点县工商业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三)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乡村现有居民住宅、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村集体物业设施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集中连片发展。试点县农村户用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20%。

云南省能源局印发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9月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公布了我省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28个县(市、区)。为切实推进全省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促进我省能源结构优化和能源消费升级,云南省能源局于9月27日印发了《云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云南贡献。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云南贡献。

(二)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调查县域屋顶资源,根据屋顶资源权属特点,分区分类整合资源,建立屋顶光伏开发资源库。根据项目成熟度和开发难易程度,先易后难,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融合发展。把握县域特色,注重与周边环境融合,力求项目开发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的工作要求。

依托市场,充分竞争。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和主体作用,把握好“竞争不垄断”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确定投资主体和开发模式。

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探索完善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标准,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系统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主要任务

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三大工程。

(一)城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公共建筑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城市连片商品住宅小区、搬迁安置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试点县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医院、学校、村委会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40%;城市住宅小区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20%;商业集群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二)园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在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商业厂房等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建筑工程条件的前提下,试点县工商业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三)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乡村现有居民住宅、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村集体物业设施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集中连片发展。试点县农村户用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20%。

三、推进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9月下旬-10月下旬)

1.落实屋顶资源。各试点县要进一步排查、梳理、锁定可利用屋顶及面积,落实屋顶产权归属。(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15日)

2.落实配网消纳情况。各试点县供电企业要对县域配电网承载能力全面排查摸底、综合分析,提出整县屋顶光伏电网接入方案。(责任人:各试点县供电企业,完成时限:10月15日)

3.资源整合入库。将落实锁定的全县屋顶资源整合打包,统一纳入县级屋顶光伏开发资源库。(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20日)

4.报送实施方案。在原申报方案基础上,制定整县屋顶光伏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整县屋顶光伏开发时序,各类屋顶光伏建设月度实施计划、月度投资计划,不同产权归属的屋顶光伏建设共享受益模式,接入方案,配电网升级改造计划,任务分解职能部门等内容。各试点县应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与实施方案同时上报省能源局。(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0日)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1年11月)

1.业主优选。各试点县根据实际,启动业主优选工作。(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1月10日)

2.全面完成开工前准备。优选业主与相关屋顶产权人签订屋顶资源租用协议;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发改、住建、环保、安监、消防、电网等部门、企业联合办公,简化手续。完成首批项目备案,确保具备开工条件,及时开展建设。(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优选业主,完成时限:2022年1月30日)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023年10月)

1.项目建设。各优选业主要坚持目标导向,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比学赶超,连片推进,全面推进镇县光伏规模化开发。

2.配网升级改造。充分考虑大规模分布式光伏接入需要,加强对现有电网的升级改造,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做好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责任人:各地区电网企业,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3.考核评价。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考核评价,考核通过后,向省能源局上报评价报告,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开展报告及现场评价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行条件满足示范县要求。(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1日起)

1.全过程监测。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每月10日上报省能源局,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示范命名。对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均达到要求的县(市、区),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3.总结推广。对试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政策和体制机制,从规模化试点转向机制化、模块化全省推广应用,争取全面开花。(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市场主导,充分竞争

统一纳入县级光伏开发资源库的整体项目,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光伏投资运营企业开放,通过招投标、竞争性配置等多种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推进,自主确定开发模式和投资合作对象。一个整体项目原则上统一备案。

(二)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改善营商环境

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地方政府不得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投资企业不得恶意许诺获取资源。对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之机,损害农民利益以及恶意许诺、恶意竞争、扰乱市场开发秩序的企业,要严肃查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名单;对于试点过程中扰乱营商环境、制约新能源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试点县(市、区),上报国家取消试点资格。

(三)执行调度机制,强化考核提升

省能源局按月度公布相关调度信息。对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推进缓慢、执行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政策的,上报国家能源局,取消试点资格。

(四)严格落实“工作不暂停”的要求

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县(市、区)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投资开发业主主体责任。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扎实开展施工现场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消防安全、临建设施拆除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检查,旁站监督。做好隐患排查,逐项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和生产运营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班,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省能源局成立全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专班,加强指导督促,全过程调度,按月度考核,确保项目按时推进;各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开发。积极协调,落实屋顶资源,指导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办理备案、接入、环评等报批手续,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二)强化督导,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省能源局将加强实地督导,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试点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前预判,及时协调,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及时处理和纠正,确保工作推进;及时总结先进试点经验,推送其它试点县,努力争取协同发展。

(三)加强建设,确保配网消纳能力

电网企业要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进一步加大配网投资力度,加强电网设施建设,确保大规模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和有效消纳,做到“应接尽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110/03/344289.html
责任编辑:yinyez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宁波简化优化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备案资料来源:宁波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5-19 09:49:33

5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住建局印发《关于简化优化新建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备案资料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经建成的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尚未备案或并网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2.5元/W!云南80MW工商业分布式光伏EPC候选人公示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5-19 08:55:20

5月18日,西航投西双版纳州2026年第一批80MW分布式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发布。根据公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冀轩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排名第一,投标报价2.5元/W;吴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图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排名第二,投标报价2.46元/W;云南正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排名第三,投标报价2.46元/W2.50元/W。4月20日,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云南禄劝县:启动320MW光伏项目竞配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5-18 09:06:24

5月17日,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启动三个光伏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配置,项目规模合计320MW。任何情况下,政府方都不作为项目公司融资活动的担保人,更不为项目公司的融资活动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计划周期:2026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合作期限:25年。

贵州大龙开发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大龙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15 09:14:05

5月14日,大龙开发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开发区规划展示馆举行。接下来,大龙开发区将秉持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理念,全力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日竣工投产、达产见效,切实以完善的能源配套赋能产业集群提质扩容。

陕西汉阴县拟对分布式光伏开展拉网式排查来源:汉阴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6-05-15 09:00:15

日前,陕西汉阴县发改局发布开展分布式光伏安全生产检查公告。公告称,针对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安装分散、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县发改局聚焦施工规范、设备质量、用电安全、消防设施等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易发事故,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强化现场巡查和隐患排查。各施工现场必须配齐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四川成都郫都区拟公开拍卖公共区域分布式光伏资源使用权来源: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13 16:19:39

5月12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就《郫都区公共区域分布式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相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显示,郫都区45.45万㎡的公共区域可用于建设经营分布式光伏,预计光伏可安装容量约为84.78MW。

内蒙古固阳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固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08 09:38:30

5月7日,内蒙古固阳县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固阳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结果的公示。根据公示信息,本次优选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计规模为10.7MW。其中,固阳县金山镇万和店村经济合作社获得0.35MW;固阳县下湿壕镇前海流村经济合作社获0.35424MW;固阳县海明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获10MW。联系单位:固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张录君联系电话:0472-6110707

云南永德县255MW集中式光伏项目竞配结果公示来源: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29 09:30:12

4月27日,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布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中选结果,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长江绿色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选。据了解,此次竞配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共2个,装机规模25.5万千瓦,概算总投资约8.93亿元。原文如下:永德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中选结果公告一、独水井光伏发电项目中选信息中选人名称: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松林光伏发电项目详细规划方案公示来源:永善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5 13:46:01

《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松林光伏发电项目详细规划》方案公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满足永善县新增负荷供电的需求,提高电网运行的灵活性,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优化片区电网需要,永善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松林光伏发电项目详细规划》。

国网罗山县供电公司:数智赋能分布式光伏消纳管理来源:大象新闻 发布时间:2026-04-13 09:04:45

4月9日,国网罗山县供电公司依托“数智豫电”平台光伏台区反向重过载数据集,以数字化手段破解光伏并网引发重过载难题,筑牢新能源并网安全防线。下一步,国网罗山县供电公司将及时监测重过载线路及台区,逐步实现100%光伏台区全覆盖监测,以数智赋能推动电网与新能源协同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云南砚山县一光伏项目征地补偿方案公布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7:29:19

3月16日,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差黑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该项目拟征收砚山县稼依镇店房村民委员会龙潭寨村民小组。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差黑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