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分布式光伏 > 正文

云南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党政机关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50%、工商业屋顶不低于30%!

来源:云南发布发布时间:2021-10-03 10:10:23

9月27日,云南省能源局制定了《云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提出: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三大工程。

(一)城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公共建筑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城市连片商品住宅小区、搬迁安置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试点县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医院、学校、村委会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40%;城市住宅小区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20%;商业集群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二)园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在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商业厂房等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建筑工程条件的前提下,试点县工商业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三)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乡村现有居民住宅、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村集体物业设施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集中连片发展。试点县农村户用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20%。

云南省能源局印发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9月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公布了我省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28个县(市、区)。为切实推进全省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促进我省能源结构优化和能源消费升级,云南省能源局于9月27日印发了《云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云南贡献。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云南贡献。

(二)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调查县域屋顶资源,根据屋顶资源权属特点,分区分类整合资源,建立屋顶光伏开发资源库。根据项目成熟度和开发难易程度,先易后难,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融合发展。把握县域特色,注重与周边环境融合,力求项目开发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的工作要求。

依托市场,充分竞争。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和主体作用,把握好“竞争不垄断”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确定投资主体和开发模式。

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探索完善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标准,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系统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主要任务

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三大工程。

(一)城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公共建筑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城市连片商品住宅小区、搬迁安置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试点县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医院、学校、村委会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40%;城市住宅小区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20%;商业集群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二)园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在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商业厂房等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建筑工程条件的前提下,试点县工商业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三)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乡村现有居民住宅、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村集体物业设施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集中连片发展。试点县农村户用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20%。

三、推进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9月下旬-10月下旬)

1.落实屋顶资源。各试点县要进一步排查、梳理、锁定可利用屋顶及面积,落实屋顶产权归属。(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15日)

2.落实配网消纳情况。各试点县供电企业要对县域配电网承载能力全面排查摸底、综合分析,提出整县屋顶光伏电网接入方案。(责任人:各试点县供电企业,完成时限:10月15日)

3.资源整合入库。将落实锁定的全县屋顶资源整合打包,统一纳入县级屋顶光伏开发资源库。(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20日)

4.报送实施方案。在原申报方案基础上,制定整县屋顶光伏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整县屋顶光伏开发时序,各类屋顶光伏建设月度实施计划、月度投资计划,不同产权归属的屋顶光伏建设共享受益模式,接入方案,配电网升级改造计划,任务分解职能部门等内容。各试点县应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与实施方案同时上报省能源局。(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0日)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1年11月)

1.业主优选。各试点县根据实际,启动业主优选工作。(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1月10日)

2.全面完成开工前准备。优选业主与相关屋顶产权人签订屋顶资源租用协议;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发改、住建、环保、安监、消防、电网等部门、企业联合办公,简化手续。完成首批项目备案,确保具备开工条件,及时开展建设。(责任人:各试点县人民政府,优选业主,完成时限:2022年1月30日)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023年10月)

1.项目建设。各优选业主要坚持目标导向,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比学赶超,连片推进,全面推进镇县光伏规模化开发。

2.配网升级改造。充分考虑大规模分布式光伏接入需要,加强对现有电网的升级改造,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做好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责任人:各地区电网企业,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3.考核评价。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考核评价,考核通过后,向省能源局上报评价报告,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开展报告及现场评价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行条件满足示范县要求。(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1日起)

1.全过程监测。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每月10日上报省能源局,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示范命名。对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均达到要求的县(市、区),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3.总结推广。对试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政策和体制机制,从规模化试点转向机制化、模块化全省推广应用,争取全面开花。(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市场主导,充分竞争

统一纳入县级光伏开发资源库的整体项目,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光伏投资运营企业开放,通过招投标、竞争性配置等多种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推进,自主确定开发模式和投资合作对象。一个整体项目原则上统一备案。

(二)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改善营商环境

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地方政府不得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投资企业不得恶意许诺获取资源。对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之机,损害农民利益以及恶意许诺、恶意竞争、扰乱市场开发秩序的企业,要严肃查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名单;对于试点过程中扰乱营商环境、制约新能源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试点县(市、区),上报国家取消试点资格。

(三)执行调度机制,强化考核提升

省能源局按月度公布相关调度信息。对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推进缓慢、执行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政策的,上报国家能源局,取消试点资格。

(四)严格落实“工作不暂停”的要求

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县(市、区)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投资开发业主主体责任。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扎实开展施工现场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消防安全、临建设施拆除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检查,旁站监督。做好隐患排查,逐项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和生产运营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班,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省能源局成立全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专班,加强指导督促,全过程调度,按月度考核,确保项目按时推进;各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开发。积极协调,落实屋顶资源,指导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办理备案、接入、环评等报批手续,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二)强化督导,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省能源局将加强实地督导,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试点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前预判,及时协调,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及时处理和纠正,确保工作推进;及时总结先进试点经验,推送其它试点县,努力争取协同发展。

(三)加强建设,确保配网消纳能力

电网企业要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进一步加大配网投资力度,加强电网设施建设,确保大规模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和有效消纳,做到“应接尽接”。

责任编辑:小泽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云南能投昆明长水机场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

云南能投昆明长水机场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

8月30日,云南能投集团昆明长水机场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

云南能投分布式光伏项目
2024-09-04
云南新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百亿规模助力能源产业绿色转型

云南新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百亿规模助力能源产业绿色转型

近日,云南能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人寿等5家企业共同出资100亿元,成立了云南新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云南能投认缴出资50亿元,社保基金认缴出资38亿元,彰显了各方对云南省能源产业

云南能投光伏产业电解铝
2024-08-23
云南能投集团与国寿投资、晶澳科技签约

云南能投集团与国寿投资、晶澳科技签约

7月24日,云南能投集团与国寿投资、晶澳科技在绿色能源馆(3号馆)签约洽谈综合展区进行签约,云南省副省长刘勇,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杰,省能源局副局长乔国新见证签约。

云南能投晶澳科技清洁能源
2024-07-25
云南能投:将投建光伏以及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云南能投:将投建光伏以及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云南能投发布了两项重要公告。首先,该公司同意其全资子公司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华宁县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

云南能投光伏项目储能项目
2024-06-21
整县分布式光伏建设方案全解析

整县分布式光伏建设方案全解析

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推广。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号召,我们提出了整县分布式光伏建设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实施,推

整县分布式光伏
2024-04-07
福建云霄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试点县工作方案印发

福建云霄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试点县工作方案印发

日前,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政府印发《云霄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试点县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根据福建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以我县上报的试点方案为主要依据,列入整县推进范围的屋顶分布

福建光伏市场整县推进分布式屋顶分布式光伏
2023-07-09
福建诏安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福建诏安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6月26日,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印发《诏安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建(构)筑物安装光伏电站后的最高高度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高度应高于

福建光伏市场整县推进分布式屋顶分布式光伏
2023-06-27
268MW!江西整县开发试点项目2023年5月竞争性优选结果公示

268MW!江西整县开发试点项目2023年5月竞争性优选结果公示

6月5日,江西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2023年5月竞争性优选结果发布,共计57个项目,规模268MW。原文如下:根据《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江西光伏市场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竞争性优选项目
2023-06-06
广东一地: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

广东一地: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

12月4日,五华县发改局印发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修订稿),通知指出,严格控制利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地面(含坑塘水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停车场、运动区域、风雨廊道等场地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要求。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

分布式光伏项目
2024-12-09
技术运营双驱动 国能日新促分布式光伏价值回归

技术运营双驱动 国能日新促分布式光伏价值回归

12月4日, “2024 光伏行业年度大会”在四川宜宾盛大召开。国能日新受邀参会,并在会上分享《分布式光伏经济性运营的核心技术与创新模式研究》报告,详细介绍对分布式光伏友好并网技术和智慧运营策略的创新研究,围绕分布式“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四可树立新标,针对分布式光伏高效、经济的“自发自用”消纳,提出「分布式光伏精细化管理与经济性运营解决方案」,为分布式电站并网技术和高效运营提出新思路,聚焦光储一体化高协同利用,充分推动分布式光伏规范管理和绿电高效消纳。

国能日新分布式光伏
2024-12-06
全国首座HPBC 2.0分布式光伏电站成功并网

全国首座HPBC 2.0分布式光伏电站成功并网

近日,坐落于黑龙江省伊春市的龙飞木制品厂光伏电站成功并网,标志着全国首座HPBC 2.0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完成,正式进入投运阶段。

隆基绿能HPBC2.0分布式光伏电站
2024-12-06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可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可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分布式光伏电力市场
2024-12-05
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刘明胜署名文章

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刘明胜署名文章

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对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电投作为能源电力行业的骨干央企,也深刻认识到能源法的颁布施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清洁能源碳达峰碳中和
2024-12-10
该企业启动“下一代太阳电池示范”资助项目

该企业启动“下一代太阳电池示范”资助项目

近日,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宣布在“绿色创新基金”的资助框架下,正式启动“下一代太阳能电池示范项目”。该项目通过支持薄膜钙钛矿太阳电池技术的研发与大规模生产,为实现日本2050年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太阳能电池碳中和
2024-11-26
工信部“碳足迹”最新部署,标准框架有要求,并鼓励免费公开标准!

工信部“碳足迹”最新部署,标准框架有要求,并鼓励免费公开标准!

为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特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

碳足迹碳达峰碳中和
2024-11-12
邱爱慈院士: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防御问题的思考

邱爱慈院士: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防御问题的思考

针对能源危机和环境恶化等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新时代中国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型电力系统碳中和
2024-11-05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云南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党政机关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50%、工商业屋顶不低于30%!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