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山东能源监管办日前印发《山东省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启动了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
此次监管主要内容为清洁能源消纳主要目标完成和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情况,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清洁能源优化调度情况,清洁能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情况,清洁能源跨省区交易消纳情况。
此次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督促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政策,监督检查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接入和调度运行,实现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规范清洁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完善清洁能源消纳交易机制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及时发现清洁能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清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