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后,这一“3060目标”被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首次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之一。
记者获悉,为落实“3060”目标,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出了多份针对碳中和、碳达峰的建议,其中包括大力发展光热发电产业、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等等。
光热发电可成为能源转型新途径
全国工商联提交的《关于碳中和目标背景下大力发展光热发电产业的提案》指出,光热发电是一种高品质的清洁电力,其发电原理与传统火电相似,采用成熟的储热技术,可实现全天24小时稳定持续发电,具有电力输出稳定可靠、调节灵活等特性,能够承担电网基荷和调峰职能,降低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对大储能容量的要求。作为能源转型的新途径,太阳能光热发电未来将会为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贡献重要力量。
这份提案认为,太阳能光热发电具有九个优点:一是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光热电站每度电的碳排放远低于光伏,仅为光伏的1/6。二是与光伏和风电相比,光热发电是电网友好型的清洁电源,大规模并网不会增加整个电力系统的额外成本。三是建设光热发电站需要消耗普通钢材、玻璃、盐和水泥等大量传统材料,有助于化解传统行业过剩产能。四是设计、制造光热电站所用的技术设备与传统煤电几乎相同,有助于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帮助传统煤电产业链企业获得新生。五是光热电站自带大规模、廉价、安全环保的储能系统,能明显降低未来电力系统对于储能的需求。六是光热发电具有很大转动惯量,有利于电网的频率和电压稳定,能够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提供重要支撑。七是光热发电大多建在荒漠化土地上,有利于当地生态改善。八是中国优质光资源主要在西北,通过规模化建设光热电站,有利于扩大当地就业(光热电站的就业人数是光伏电站的10倍),可明显拉动西北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九是经过一定年限的规模推广,光热发电不仅可摆脱对国家补贴的依赖,且经济性和环保性均优于天然气发电和光伏+化学电池储能,上网电价也可降到当前煤电的水平。
不过提案也提到,目前,发展光热发电存在四点困难:一是光热发电处于发展初期,没有规模效应,与光伏相比价格较高。二是光热电站的经济性与其规模紧密相关,只有较大规模的电站才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因此,光热电站的投资额远大于光伏电站。三是光热电站建设周期较长,工程技术较为复杂,涉及多个工程门类,调试、运维都较为复杂。四是虽然光热发电的价值已得到不少专家的认可,但因目前国内拥有大量煤电机组,光热发电的价值和作用短期还无法得到体现。此外,自2020年年初,新增光热项目已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基于此,提案建议,明确光热发电的规划目标,在“十四五”规划中,安排一定容量的新增装机,同时在西北地区的电力外送通道上各配置1GW~2GW的光热发电机组来代替燃煤机组,提高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比重;支持光热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在“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对光热发电项目给予补贴,鼓励银行提供低息贷款,减免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改革电源上网电价机制,将需求侧的峰谷售电价差向发电侧传导,使上网电价体现电源品质差异和市场供求关系,大幅度减少国家财政补贴压力;解决好首批示范项目和已建成项目的遗留问题。
光伏建筑一体化可实现建筑“净零排放”
此外,针对落实“3060目标”,全国工商联还提交了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提案。这份提案认为,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能够实现建筑“净零排放”,对落实“3060目标”,推动低碳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广意义。
从国内看,为确保2030年实现碳达峰,每年需新增风电光伏装机75GW以上,其中光伏发电约占2/3,至少要达到50GW。BIPV直接将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是未来分布式光伏发电主流应用形式。据行业测算,截至2019年,我国既有居住及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合计超过800亿平方米,可安装光伏电池近30亿平方米,装机容量约400GW,潜在市场价值超10万亿元。我国每年建筑业竣工面积40亿平方米,如果实现5%的BIPV应用,每年可装机容量约20GW,市场规模超1000亿元。目前,我国BIPV产业规模尚不足50亿元,随着能源结构加速向低碳化转型,以及BIPV材料价格持续下降,未来BIPV产业存在巨大发展空间。
从国际看,世界主要国家近年来都制定了促进“零碳建筑”发展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如,欧盟建筑能效指令 (EPBD)要求成员国从2021年起所有新建建筑近零能耗;日本政府提出2030年所有新建建筑和住宅平均实现零能耗;美国一些地区政策则更加严格,宾夕法尼亚州2018年生效的净零能耗居住建筑相关条例要求,每平方英尺新建房屋必须安装2W光伏系统。
然而现阶段,BIPV作为新兴产业,发展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标准化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虽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BIPV的技术规范,但针对BIPV的产品、设计、施工、建筑等方面的相关标准与规范仍不完善,对市场推广造成较大影响。二是尚未制定国家层面的相关支持政策。现行的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政策(2020年底到期)和绿色建筑奖励政策均不是针对BIPV制定,难以满足投资回报需求。三是分布式发电市场机制需加快推进。分布式“隔墙售电”等市场化交易机制推进缓慢,严重制约分布式光伏产业规模化发展。
为此,提案建议将BIPV应用新业态、新模式纳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加快输出BIPV标准图集,完善BIPV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推动成立BIPV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BIPV光伏系统及设备规范、标准及体系,规范BIPV市场准入,明确并完善相关监管主体及职能,促进BIPV市场安全健康发展;有关部门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总体战略,发布建筑节能路线图,设置更高的建筑节能发展目标。配套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在公共建筑分阶段推广BIPV应用、在高耗能建筑鼓励推广BIPV应用,给予一定的光伏补贴及绿色建筑奖励政策;给予差异化电价补贴和财税政策。对于新建或改造建筑使用BIPV产品,以5年为限,第一年补贴0.5元,每年退坡0.1元,直至5年后无补贴运行,同时优化补贴资金发放及报审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对全部实现BIPV的项目,给予一定补贴。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力度,并降低利率水平,提高BIPV项目服务效率;鼓励各地方政府积极开展BIPV试点城市建设,重点在民生、工商业、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