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AT0744803462
发布日期:2020年7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2020年度单晶硅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单晶硅光伏组件采购及安装
3.招标人: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投资计划,2020年下半年计划开工建设湖南海螺水泥9.2MW光伏电站、建德海螺水泥14.7MW光伏电站等项目,拟采购单晶硅光伏组件约50MWp,具体各项目容量根据设计要求,规格型号为440Wp及以上单晶组件,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
1. 招标范围:
2020年度单晶硅光伏组件采购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方具有较强的企业实力,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需提供2017-2019年度有效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只接受拥有招标货物制造能力和销售业绩的专业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资质和履约能力,以及先进的制造工艺、质量控制检测试验设备等,产品质量处于一流水平。
4、投标方具有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证书;所投标产品应具有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检验合格证等证书。
5、投标方具有单晶单片440Wp及以上功率组件生产能力,近三年单晶组件累计出货量达5GW以上,所投同类型产品具有年生产能力5GW以上(自行承诺,如有弄虚作假,经招标人核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
6、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有4个以上不低于50MWp光伏项目单晶组件设备供货和使用业绩(附供货协议或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明确体现项目规模,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2.获取文件审核时间:2020年7月14日9:00至2020年7月20日17:00止
3.提交材料: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提供投标人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人承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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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