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浙江发布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









6月3日,浙江发布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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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温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的新型能源体系。方案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陆上与海上协同、源网协调与技术示范并举,提出到2028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超240万千瓦的目标。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35万千瓦(含海上光伏4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覆盖工业、建筑、农业、交通及公共机构五大领域,分别设定55万、15万、15万、10万和10万千瓦装机目标。方案还强调拓展绿电直连、整县推进、设备更新与组件综合利用等新模式,强化电网消纳能力、技术创新和全过程质量监管,以系统性举措支撑温州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8月31日,中国能建参与建设的浙江杭州富阳区鹿山街道集中式光伏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位于富阳区鹿山街道三和村、南山村、汤家埠村核心片区,由广东能源集团下属杭州富阳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直流侧总装机容量31.38MW,交流侧31.15MW。项目分为四个子项目同步推进,涵盖三和村(两处)、南山村及鹿山街道片区。采用标准化集中式开发模式,通过统一规划、统筹土地资源与同步施工,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此前,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于8月7日以约6590.90万元、2.12元/W(交流侧)中标EPC总承包;8月19日,横店东磁以2027.40万元、0.654元/W中标31MW光伏组件供应。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印尼西爪哇省佩尔蒂维·莱斯塔里工业园36兆瓦地面光伏项目近日通过竣工验收,获得业主颁发的PAC证书,正式进入质保期。该项目由中国电建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是印尼首个为数据中心提供绿色电力的太阳能项目,位于卡拉旺工业园区东北角。工程采用720瓦单晶硅N型双面双玻组件与33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配套固定支架及外送线路、对侧改造等全套设施。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52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2万吨,相当于种植23万棵树;所发电力将专供园区DISM国家数据中心使用。项目不仅助力优化西爪哇区域能源结构,也为印尼实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比23%的国家目标提供重要支撑,是“光伏+工业”融合发展的标志性工程。(199字)
本文介绍了爱旭(AIKO)光伏企业历时三年在澳大利亚市场实现技术突围与品牌跃升的实践路径。面对澳洲高日照、高电价、高安装渗透率的优质市场环境,以及屋顶空间有限、人工成本高昂、气候严苛等现实挑战,爱旭以自主研发的ABC高效组件为核心,聚焦“无短板”性能:通过510W–520W超高功率设计提升单位面积发电效率,依托优异温度系数与阴影耐受能力应对高温强紫外工况,并以无栅线外观满足建筑美学需求。其产品经第三方实测验证,在发电量、单位面积增益及高温表现上显著优于竞品,带动渠道转化率与市场份额快速攀升,2026年跃居当地OpenSolar平台提案量第一,并获EUPD“顶级组件”认证。同时,爱旭构建本地化销售服务团队,深度参与展会与实证演示,并联合新南威尔士大学ACAP、墨尔本大学开展前沿技术研发,更通过太阳能车挑战赛完成极限场景验证。全文展现了一条以硬核技术为根基、深度本地化为支撑、科研生态融入为延伸的高质量出海路径。(199字)
2026年7月2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能源局联合发布《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正式将杭州钱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区块)等39个园区纳入省级零碳园区培育范围。此举依据《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6〕113号),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和部门评审等程序确定。通知要求各园区于8月10日前完善建设方案并报备,明确量化目标与重点支撑项目;设区市需加强政策引导,聚焦节能降碳改造、绿电直供、能源梯次利用等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同时依托省碳账户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未达年度目标的园区予以调出,每年组织增补,推动优进劣汰和经验推广。(198字)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