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虑到所有与会嘉宾的健康安全,原定于2020年2月27-28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努尔·苏丹举行的“第二届中亚可再生能源峰会”将延期至2020年6月29-30日进行。
中亚地区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其太阳能、风能、水力资源,仍有大量未被开发。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以吸引国内外投资商进驻该市场。
其中,哈萨克斯坦政府提出“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全国占比达50%”的目标。据能源部统计,2019年哈萨克斯坦已投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将达87个,其发电总量为1042兆瓦,项目总投资达10亿美元。
仅2018年,该国已完成了36个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招标,合计共857.93兆瓦。预计到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达到3000兆瓦。
乌兹别克斯坦目标“到2030年建造500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站”。今年10月,该国完成了一个100兆瓦的光伏项目招标,由阿联酋公司Masdar以2.7美分/度的价格中标,这为乌兹别克斯坦未来的项目招标提供了一个电价范例。随后,政府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签订协议,授权IFC通过公司合作模式(PPP)进行900兆瓦的太阳能项目招标,以进行未来2个200兆瓦,以及1个500兆瓦的太阳能项目招标工作。
为推动中亚地区新能源的发展,“第二届中亚可再生能源峰会”将提供一个行业性商业交流平台,聚焦中亚四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围绕其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的发展进行讨论,以促进当地企业与国际公司间的合作交流。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