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光伏政策
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提出:协同推动新能源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积极开发陆上风电与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鼓励新能源龙头企业跨省投资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强新能源微电网、能源物联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绿色化能源变革。
简评:《规划纲要》的印发,将协同推进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保障。对于光伏行业来说,纲要鼓励企业跨省投资建设太阳能,这是大大的利好信息。
二、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主要内容有:本办法所称电源含常规电源、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分布式发电、储能等。集中式新能源发电是指除分布式发电外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发电是指在户用所在场地或附近安装,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意见明确,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电源项目提供电网互联服务。
简评:该意见稿涉及电网企业为电源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等条款,有利于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规范电网设施开放行为,也有利于推动太阳能发电等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国家能源局下发2020年光伏政策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对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据通知显示,明确2020年竞价项目配置工作总体思路、项目管理、竞争配置方法仍按2019年工作方案执行;平价项目可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基础上自行实施。
简评:该征求意见稿关于2020年的光伏政策基本延续2019年政策,旨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从而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光伏高质量发展。
四、国务院税委会调整太阳能等相关产品进口税率
2019年12月23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下调包括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设备等相关产品,以及电池隔膜、钴酸锂等锂电池正极材料等进口税率。其中,依靠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小水电、潮汐、沼气、地热能、生物质/余热驱动的汽轮机)生产电力的发电机组2020年最惠国税率为10%,2020年暂定税率5%。
简评:该通知下调部分太阳能相关产品的进口税率,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光伏企业的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光伏行业的发展。
五、国家发改委:鼓励开展清洁替代交易
2019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通知》鼓励开展清洁替代交易,鼓励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替代常规火电机组发电,由高效环保的火电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及关停发电机组发电。
简评:目前我国正在进行能源转型,而开展清洁替代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该通知再次鼓励开展清洁替代交易,用太阳能发电等替代常规火电,将是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主旋律。
地方层面光伏政策
一、《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印发施行
2019年12月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发改委制定并发布《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二、山东:2020年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
2019年12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从通知可以看出,在“绿动力计划”重点工程中,分布式光伏项目是重点支持对象之一。其中包含“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将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相结合,重点支持工业商贸、公共机构、城乡居民等领域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绿色能源应用水平。
三、《山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发布
2019年12月31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联合发布《山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各市要破除思想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
2019年终于划上了句号,不管从现状还是未来看,激烈竞争下的光伏产业大洗牌已拉开帷幕。站在2020年的门口展望,中国的光伏产业在经过优胜劣汰之后,前途依然光明。